记过
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大过和记过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三等。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规定,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第五等者得受记过处分。
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大过和记过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三等。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规定,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第五等者得受记过处分。
汉武帝初置八校尉,俸禄二千石,属官有丞有司马。八校尉是:中垒校尉,掌管北军垒门之内,另外还掌管西域;屯骑校尉,掌管骑士;步兵校尉,掌管上林苑门屯兵;越骑校尉,掌管越骑;长水校尉,掌管长水宣曲胡骑;胡骑
信使即使臣,也指传递文书信件的使者。《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喻巴蜀檄》:“陛下患使者有司之若彼,悼不肖愚民之如此,故遣信使晓喻百姓以发卒之事。”唐杜甫《送王十五判官诗》:“黔阳信使应稀少,莫怪频频劝酒杯
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田赋。参看“伯克”条。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属官。掌管天坛门钥、守卫、值宿之事。朔望则奉香以行礼,凡祀日则守门以司其启闭出入。额设八人,五品一人,六品七人,皆以满员充任。五品尉员缺,以六品尉序升,六品尉员缺,由吏部牒八旗选送补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果房主官。康熙十六年(1677)设,二人。正九品。掌理供备祭祀、筵宴果品及供应内庭食用果品之事。下设司果执事十二人,分办各项事务。果房执事人员,清置,见“果房”。
官名。见“东观学士”。
唐、宋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中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司通称。隋唐以后,各部以部名相同的司称为头司,其余的司称为子司。如吏部以吏部司为头司,司封、司勋、考功三司为子司。
见“作坊”。
官名,东汉置,以内附的莎车王任之,掌领内附之众。《后汉书·西域传·莎车国》:“光武初,康率傍国拒匈奴,拥卫故都护吏士妻子千余口,檄书河西,问中国动静,自陈思慕汉家。建武五年,河西大将军窦融乃承制立康为
官署名。清末筹办海军事务处所属之机构。宣统元年(1909)设。掌处内一切文牍庶务。置参赞一员掌厅事。辖秘书、庶务二司。二年,改秘书司为军枢司,庶务司为军储司。同年并入海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