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儒学教授
官名。元置,掌教儒学生员。秩九品,诸路各设一人。其下有学正、学录各一人。
官名。元置,掌教儒学生员。秩九品,诸路各设一人。其下有学正、学录各一人。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神武军大将军下。
官名。北宋群牧司长官,以枢密使或副使兼任。参见“群牧司”。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二人,办理文移事务。
官名,也写作“廱太宰丞”,西汉置,为雍太宰令之副,助令掌五畤祭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参看“雍太宰令”条。
杂任职名。唐太仆寺典厩署置,员额一百人,掌驾车之事。
官制用语。北宋前期,外任官带三馆及诸殿、阁职名。称为贴职。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宰执资格者带观文、资政、端明学士,侍从资格者带诸阁学士,余官带侍制、修撰、直阁,武臣带閤门宣赞舍人,
即“三独坐”。《魏书·张普惠传》: “不正其非,岂所望于三独。”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六年(211),曹操讨马超于关中,以曹仁行此职,督诸将拒潼关。魏、晋以后,为出镇某一地区的军事长官,或作为刺史等地方官员兼理军务的加官,权任很重。与安东、安南、安北将军合称四安将军
官署名合称。隋炀帝大业(605—617)初置,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四方使者署,掌四方方国及互市事,各置使者一人及典护、录事、叙职、叙仪、监府、监置、互市监、监副、参军各一人; 录事主纲纪,叙职掌其
周朝指中士、下士。《逸周书 ·王令》:“中台之外,其右泰士,台右弥士。”孔晁注:“弥士,盖中士、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