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西路钱帛司
官署名。辽朝置,负责钱币铸造等事。
官署名。辽朝置,负责钱币铸造等事。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人,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
十六国汉,后秦置,省称冠威。《晋书·刘聪载记》:“(刘聪)使冠威卜抽监守东官,禁(刘)朝贺。”
官名。清末置,为税务处内部分设各股的主官,北洋政府时期改称股长。
官名。《左传·昭公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注:“以水名官。”
官署名,即军机处,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终日值班,以应对献替。巡幸时也如此。清朝初期,置议政处,令巩阿岱等为议政大臣,参议谋划军政要事。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用兵西北,怕值班大臣泄密,始设军机房,
官名。北齐置,太史署次官,亦称太史丞。佐太史署令掌本署事务。
官名。金置,属太府监。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掌九谷廪藏、出纳之事。
官署名。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 置,隶户部,职同刑部之比部。三年,以其事归比部。
官名。即“录勋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参见“正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