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部落

部落

原始社会中的一种社会组织。它由两个以上血缘相近的胞族或氏族组成。部落有自己的名称、领域、方言、宗教和习俗。并有自己的权力机关——部落议事会。各氏族的酋长和军事首领都是部落议事会的成员,负责处理部落中的公共事务,包括氏族之间或胞族之间的关系等事宜。部落有宣布氏族所选出的酋长和军事首领正式就职的权利,也有罢免他们的权利,甚至可以违反氏族的愿望而直接撤换他们。早在父系氏族龙山文化时期或略早一些,在我国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就有大量的部落存在,传说中的部落,最早的是炎帝部落,活动于渭河支流的姜水,是一个从事农业的部落。稍后有太皞部落。活动在今河南淮阳县附近,与太皞有关的是少皞,与太皞都属于东夷部落集团,其后裔主要活动在山东半岛上。传说中的黄帝,是在北方发展起来的部落,夷人中后来还有一个分支是颛顼部落。上述这些分布在以平原为中心广大地区的氏族部落,长期从事治水、放火烧山、开展农耕,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由于社会经济发展,阶级分化的现象就日益加深。夷人部落中传说还有以蚩尤为首的九黎部落。九黎可能就是九夷,即九个夷人的部落。由于其首领被黄帝打败,这些部落酋长对氏族成员的控制有所减弱,氏族成员就利用氏族公社的保护神为全体成员共有的传统观念,利用祭神的手段,假托神灵的意旨,向氏族显贵作斗争,造成了所谓“民神杂糅”(《国语·楚语下》)的现象。氏族成员直接和神“对话”的局面,对部落显贵的控制不利。所以等到颛顼部落继承少皞而兴起以后,就作了重要改革,“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国语·楚语下》)。所谓南正,是部落中掌管宗教职能的巫史之流,从此和神的“对话”的特权只准神职人员享有,成为统治阶级的特权,而氏族成员只能在“火正”之类的管理民事的“民师”管理之下老老实实地劳动。这些管理民事的民师,诸如木正、火正、金正、水正、土正,就是后来国家机器中管理政务的各级官尹的前身。所以,不准氏族成员侵渎天上的神事和以民事名官的措施,反映了部落内阶级分化的加剧,标志着国家将要产生。

猜你喜欢

  • 航空署

    官署名。民国置,属军政部,掌国航空事项;置署长一人,掌管全署事务,监督所辖各机关学校,副署长一人辅之。下设文书、管理、军务、航务、教育、机械等科,分司职掌。官署名。(1) 北洋政府国务院所属有航空事务

  • 良牧署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 (1407) 置,为上林苑监属署之一。置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苑地内牧养牛羊豕之事。洪熙 (1425) 中并入蕃育署。宣德十年 (1435) 复置

  • 龙卫神卫四厢都指挥使

    武官名。宋太宗端拱元年(公元988年)置,以孔守正为之,属侍卫司,统一指挥龙卫马军左右厢与神卫步军左右厢的军事。

  • 上京内客省

    辽朝官署名。南面京官,置内客省使、副使等职。

  • 乙榜

    明清时因举人列名乙科之榜,故又称为乙榜,

  • 口宣

    官文书名。宋朝皇帝遣使慰问群臣、进贡使者,或有所赐与,由翰林学土撰“口宣”。采用四六句文体,文首多云“有敕”。

  • 司寺下大夫

    官名。北周置。冬官府属官,正四命。李行之曾任之。见《北史·序传》。官名。北周冬官府所属,正四命。任此职者见《北史·序传》:李行之“仕周为冬官府司寺下大夫。”其职掌史文阙载,可能是掌管佛寺的修缮。

  • 南屯司马

    官名。即南宫南屯司马,东汉置,属卫尉,领员吏九人,卫士一百零二人,主守卫皇宫平城门。官名,东汉置,属卫尉,掌守护南宫平城门。《后汉书·百官二·卫尉》:“宫掖门,每门司马一人,比千石。本注曰:南宫南屯司

  • 右典军

    官名。三国吴置中、左、右典军,掌宿卫禁军。为皇帝身边亲信之臣。张休以侍中、羽林都督,平三典军事。官名,三国吴置左中右典军,掌宿卫禁军。《三国志·吴书·张休传》:“及登卒后,为侍中,拜羽林都督,平三典军

  • 察举

    选官制度。汉朝规定由公卿、列侯、刺史及郡国守相等推举人才,由朝廷考核后任以官职。始于汉文帝,至武帝时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主要有岁举和诏举。岁举一年一次,由刺史、郡国守相察举孝廉及秀(茂)才等。诏举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