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事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翻清译汉,誊缮专折,值日递折递牌,典守掌印,誊缮汇奏与核议各省折件等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翻清译文,誊缮专折和汇奏速议、核议各省的折件,值日递折递牌,保管部印。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翻清译汉,誊缮专折,值日递折递牌,典守掌印,誊缮汇奏与核议各省折件等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翻清译文,誊缮专折和汇奏速议、核议各省的折件,值日递折递牌,保管部印。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即丞相司直,为丞相府属吏,汉武帝元狩五年置,俸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东汉建武初也置,居丞相府(司徒府),掌佐丞相督录诸州,后省,建安八年复置,不属司徒,不领诸州而掌督中都官;建安九年诏司置比司隶校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对帝王恩典的尊称。《后汉书·班超传》:“妾同产兄西域都护定远侯超,幸得以微功特蒙重赏,爵列通侯,位二千石。天恩殊绝,诚非小臣所当被蒙。”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陕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下设四科:
官名,又称假军候,秦汉以前就有,汉朝为“曲”的副长官,也掌领兵。大将军营有五“部”,部下为曲,曲置军候一人,俸比六百石,掌领兵;又有假候一人,为副贰。假:在正式任命前代理试用期间称假。”见《后汉书·百
官署名。清朝户部银库、缎匹库、颜料库之合称。顺治十三年(1656)置,设理事官二人管库事。曾分属各部寺收支,兼设巡库科道,康熙三年(1664)仍归户部统辖。雍正元年(1723)设管理三库大臣满,汉各二
官名,即左廷尉监,掌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参看“大理”条。
官名。明清督理漕粮之官员。隶于总漕。明朝漕粮北运, 由卫所官军运,设守御千户所千总、所千总领运。清朝裁卫,改归州县,而领运之卫所依旧。设守御所千总十三人,为从五品,所千总一百八人,为从
官名。见“庶吉士”。
官署名。明朝工部屯田司所属机构。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始置于北京大通关(今北京通县境内)。设提举一人,正八品,副提举二人,正九品,典史一人,未入流,后俱革。掌大通关税课之事。官署名。明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