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事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翻清译汉,誊缮专折,值日递折递牌,典守掌印,誊缮汇奏与核议各省折件等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翻清译文,誊缮专折和汇奏速议、核议各省的折件,值日递折递牌,保管部印。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翻清译汉,誊缮专折,值日递折递牌,典守掌印,誊缮汇奏与核议各省折件等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翻清译文,誊缮专折和汇奏速议、核议各省的折件,值日递折递牌,保管部印。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官名。战国魏置。又称“大梁司寇”。管理刑徒及负责督造兵械器的长官。《三代吉金文存》卷二○第四○页第五号:“七年邦司寇富无,上库工戍间,冶/。”
官名。西周置。掌理旗政。《闬硕鼎铭》:“王命闬硕司旂井 (型)。”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掌节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主管各种符节。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所属有掌节中士,正二命;掌节下士,正一命。所掌与《周礼》的掌节相同。
宋置为吏职。服法物库及鞍辔库均置,各若干名,掌本库细务。明置为内官。内府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承运、广盈、广惠、广积、赃罚各设一员,由低级宦官充任。有关防曰某字库关防,篆文一行直下。职掌分见“
官名。金宣徽院所属有内侍局,掌正位閤门之禁。以令丞为正副主官,率殿位都监、同监及内直、御直各给其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以上曾任转运使、提点刑狱者充任,佐三司使、副使分理三司事务。户部、盐铁、度支分置三使时,三部亦各设,称三部判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金朝亦置,员三人,从六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 (1288)。掌丝绵、布帛诸物。属户部。官名,元朝置,正四品。掌丝绵布帛。见《元史·百官志一》。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假有兼摄之意,假守即代理郡守。秦汉皆有此制。官名,意即代理郡守。《史记·南越列传》:“因稍以法诛秦所置长吏,以其党为假守。”《汉书·陈胜项籍传》:“秦二世元年,陈胜起。九月,会稽假守通素贤梁,乃
学校教师名。夏商时设置,由氏族社会中长老发展而来,掌教平民子弟。夏代以教射为主,商代以教文化为主。《礼记·王制》记“夏后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庶老于左学。”参见“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