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辽、金置,为统领边疆乣人的官员。元朝亦置,职掌同。官类名。辽金元时代对于统治乣人的官员,总称为乣官。
官名。唐代州和西都、东都、北都等设录事,都为从九品上,州为从九品下,掌管文书。见《新唐书·百官四下》。州门下吏名。晋制,骠骑将军及诸大将军不开府,非为持节都督者,属官有录事,掌管文书;州亦置录事,见《
官名。元上林署所属有养种园,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置,掌西山淘煤,羊山烧造黑白木炭,以供修建之用。以提领二人主管。
官名。清雍正四年,改督学为提督学院,每省一人,掌本省学校政令等。见《清史稿·职官三·提督学政》。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正九品上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改于秘书省置,十人,正七品,掌明经待问,唯诏所使。唐朝定制为正九品上文散官。北宋前期沿唐制,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徽
官署名。蒙古成吉思汗建国,封右、中、左三万户,分领属下军民。元朝分设于中枢及各路,置官万户,统领属下千户。明初沿设,置官正万户,正四品,副万户,从四品。后以名不称实而罢。然于西番 (今西藏等地区) 设
官名。《考工记》说:“庐人为庐器。”庐器指矛戟的杖柄。北周置庐工中士,正二命;庐工下士,正一命。掌矛戟杖柄的制造,属冬官府司木中大夫。
官名。东汉太尉府属吏。主阁下威仪事。晋、南朝宋、北魏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九品中。官名,也写作“下令史”,閤阁通用。汉始置,掌阁下威仪事。晋、南朝宋、北魏沿置。参看“下令史”条
官名。明洪武十六年(1383)置,为都察院副长官。左、右各一人,正四品。十七年升正三品。建文(1399—1402)中改御史大夫。成祖即位,复旧制。南京都察院亦置,无左职。佐都御史掌都察院事。
官名。宋朝安抚司之副职,协掌军务、治安。元朝为地方行政机构安抚司之职官,位同知之下,协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安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从六品。有自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