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燕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舆”。
官名。尧舜时有此官,掌典国礼与祭祀。其属有乐官。其后相沿置,到周朝,既沿称宗官,又称宗伯,到汉朝,则称太常。《周礼·春官·宗伯》:“乃立春官宗伯。”注:“唐虞历三年,以宗官典国之礼与其祭祀,汉太常是也
官署名。宋初置,领河渠之事。仁宗嘉祐三年(1058)废,其职归都水监。
官名。明朝派驻各地镇守地方的太监。洪熙元年(1425)始设。正统(1436—1449)始遍设于各省各镇,均由地位极高的太监出任,控制地方官员,权势显赫。嘉靖八年(1529)后始革。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猛贲长官,置一人。
官名,西汉时属大司农,东汉改属河南尹,掌敖仓。详“荥阳敖仓官”条。
官署名。唐朝御史台三院之一,为殿中侍御史之所,双日受事; 初入院者知左、右巡,纠察违头,分监京畿诸州兵,为务剧之任; 其年资深者则主东、西推,监太仓、左藏出纳及宫门内事。五代迄宋,御史台沿置,以殿中侍
官名。北魏司州刺史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东汉置,佐军司马管理军务。《后汉书·百官一》: “其不置校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候,皆为副贰。”参见“军司马”。官名,汉置,也简称假司马。军司马加假字,有代理、试用的意思,为军司马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奉旨以某官用者之特旨班次。乾隆四年 (1739) 定,凡特用指明分至何部者,先在该部额外上行走,遇缺题补实授,未指明何部者,掣签分部学习行走,遇缺由部照例铨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