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学士
官名统称。即集贤院学士、集贤殿学士、集贤殿大学士。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始置集贤殿书院学士,以授宰相及其他侍从官。代宗大历(766—779)中,改为集贤殿学士,宰相带者则加“大”字。五代或为集贤殿学士,或为集贤院学士。宋初置集贤院学士与集贤殿大学士,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时罢。元朝隶集贤院,定置二员,正二品。
官名统称。即集贤院学士、集贤殿学士、集贤殿大学士。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始置集贤殿书院学士,以授宰相及其他侍从官。代宗大历(766—779)中,改为集贤殿学士,宰相带者则加“大”字。五代或为集贤殿学士,或为集贤院学士。宋初置集贤院学士与集贤殿大学士,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时罢。元朝隶集贤院,定置二员,正二品。
官名。北周置。佐御饰大夫掌御饰,正一命。官名。见“御饰大夫”。
官名。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置三员,隶尚工,视流外二品,掌内宫财帛出入。
唐宋户部、刑部诸司郎中统称。北宋前期,叙迁转前行郎中。
文书名。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即缮签说明,随本上报,请皇帝裁决。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 (公元1912年) 七月设置,属国务院,掌理蒙古与西藏的地方事务。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二人,秘书二人,佥事八人。主事十二人;执事官四人,掌理接待和翻译
官名。北宋讲议司置,以卿、监充任。南宋修政局亦置,以侍从官充任。参见“讲议司”、“修政局”。官名。(1)北宋讲议司置,以卿、监充任。(2)南宋修政局置,以侍从官充任。
相传周制天子诸侯皆有三朝: 外朝一; 内朝二: 燕朝、治朝,为国君听政之所。秦至汉初,中都官本无内外之分,丞相为百官之长,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汉武帝为强化皇权,以侍中、常侍、给事中等近臣组成内朝,参
官制用语。唐宋考察流内官的标准之一。以“德义有闻、清谨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为四善。唐代考课之制,在品德方面的普遍要求有四条,即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合称四善。宋代与金代考课在品
官名。北魏置。鲜卑语称兄为阿干,故此职带有自部落联盟时期遗留下来的痕迹。是皇帝身边的亲信侍从,随其出猎、征伐。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无此职。参见《魏书·昭成子孙列传》。
官名。辽置,见“内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