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凭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凡升选之外官赴任前,均由吏部发给文凭。到省后呈交督抚查验,称为领凭。吏部发给外官文凭,某月某省均有定章,领凭官员必须等到应发之月才能领取,谓之对月领凭。凡升选官赴任者,京官由吏部知照有关衙门,不再给凭; 外官皆由部给凭。如属在外升任,或在籍候选毋庸引见官员,由吏部将文凭咨发各省督抚转给。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凡升选之外官赴任前,均由吏部发给文凭。到省后呈交督抚查验,称为领凭。吏部发给外官文凭,某月某省均有定章,领凭官员必须等到应发之月才能领取,谓之对月领凭。凡升选官赴任者,京官由吏部知照有关衙门,不再给凭; 外官皆由部给凭。如属在外升任,或在籍候选毋庸引见官员,由吏部将文凭咨发各省督抚转给。
官名。北魏末诸州置,负责城防事务,位在长史、司马下。《魏书·李顺传》:“寻假(李裔)平北将军,(定州)防城都督。贼既围城,裔潜引(杜)洛周,州遂陷没。”武官名。北魏孝昌年间始置,为州军府督将之一,专城
吏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典妇功,职司教导及督促妇女纺织等事务。宋代仿《周礼》之制置典功,属殿中省尚衣局,员额二十人。
官署名,为市官办公的地方(处所)。因而用它来比喻争名争利的地方。《战国策·秦策一》:“臣闻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今三川、周室,天下之市朝也。”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又称脱思马路元帅府。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置达鲁花赤、万户(元帅)、副达鲁花赤、副万户各一员。
军事编制。明景泰元年(1450)选原京军三大营(五军营、神机营、三千营)精锐改置,每营设都督一,号头官一,都指挥二,把总十,领队一百,管队二百,于三大营都督中推一人充总兵官,监以内臣,兵部尚书或都御史
官署名。清末最高行政机构。宣统三年四月(1911年5月)设。由总理大臣一人、协理大臣二人、以及外务大臣、民政大臣、度支大臣、学务大臣、陆军大臣、海军大臣、司法大臣、农工商大臣、邮传大臣、理藩大臣各一人
官制用语。即以银铸成印章,在印柄系青色的绶带,其印文作“某官之章”,标志一定官阶,规格在金印紫绶下。汉朝亦称银印青绶,规定吏秩二千石以上服用。西晋后将印文作“某官之章”者称银章,一般不再与银印混称,晋
见“押队”。军职名。北宋神宗时实行将兵法和结队法,每二十队差押队使臣一人,按当时以五十人编成一队计算,其所统兵额为一千人。地位在部将之上,是正将和副将的助手,虽亦简称押队,其性质与作为队的统领官的押队
将军名号。新莽置,时有南城将军廉丹,见《汉书·王莽传》。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王莽曾以廉丹为南城将军。见《汉书·王莽传》。
妃嫔名号。北周置。是后宫中地位较低的妃嫔,仅在御婉之上。分上媛、中媛、下媛三个等级,地位分别相当于六府中的上、中、下大夫。内命妇名。北周设置,为皇帝之妾,位视大夫。大夫有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故御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