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左右大都督
官名。北齐置。《北齐书·元景安传》: “(文宣帝天保)三年(552),(元景安)从破库莫奚于代川,(自征西将军)转领左右大都督。”
官名。北齐置。《北齐书·元景安传》: “(文宣帝天保)三年(552),(元景安)从破库莫奚于代川,(自征西将军)转领左右大都督。”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班,与折冲将军同班; 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依照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一月行政院制定《各省市县禁烟专款管理通则》规定,设委员七人,民政厅长与财政厅长为当然委员,并以民政厅长为主任委员,负责保管禁烟专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政务次长”。
节度推官、观察推官合称。皆由朝廷选士人充任。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 (1103) 重定选人阶官,换文林郎。
官名。北魏、东魏、西魏置。多省称为大行台右丞。属大行台,职掌同尚书右丞。多由大行台郎中迁任。唐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人,掌分司纠正省内,正四品下。高祖武德八年(625)罢。参见“大行台”。
太平天国郡、县级地方官之统称。当时地方行政郡、县之上为省,其下则为军、师、旅、卒、两、伍,共六级,这六级长官均称“乡土官”。县设监军一人,郡设总制一人,皆由太平天国中央政府任命,管理地方政务,称为守土
清代司押运漕粮的地方佐贰官。押运漕粮本为督粮道之职,因督粮道在各任所董理运务无暇兼顾而委之于地方佐贰官。押运同知、通判掌督押粮船,管束运军,查禁沿途迟延、侵盗及搀和诸弊。清制共设押运同知、通判十六人,
官名。东汉灵帝末由吏曹尚书改名,掌选任官吏,秩六百石,隶尚书台。魏、晋改名吏部尚书。北魏前期或置选部尚书,或置吏部尚书,孝文帝时定置吏部尚书。参见“吏部尚书”。官名,汉灵帝置,为选部长官,掌选举官吏事
官名。唐朝后期河东诸镇置于马步司,以牙校充任,掌鞠讼刑狱。
参见“大理寺左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