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高等审判分厅

高等审判分厅

官署名。清末各省高等审判厅分设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定四级三审制,省城设高等审判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如天津)。设民、刑各一庭,置推事六人(一人为推事长),并典簿、主簿、录事等。管辖案件同高审厅。


官署名。清末始置于各省距省城远的较大商埠,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准直省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及检察厅厅数与设官员额,规定高等审判分厅不设厅丞,以推事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推事,其余各员缺与高等审判厅相同,另设翻译官各一人。北洋政府时期,凡各省因地方辽阔或有其他不便情形,亦得于高等审判厅所管辖的地方审判厅内设置高等审判分厅。分厅得设推事若干人,并以一人为监督推事。分厅分设民事、刑事各一庭,审判采用合议制,因案件不同分为三人或五人组成的合议庭。分厅除本厅所设的推事之外,兼得以分厅所在地或邻近的地方审判厅推事兼任。组成三人合议庭的,兼任推事以一人为限,五人合议庭以二人为限。参见“高等审判厅”。

猜你喜欢

  • 邮政司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全国邮政,凡邮递方法、邮便汇兑、邮便包裹、邮票款式及邮盟条约均属之。置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等。官署名。(1) 清末置,属邮传部。掌全

  • 鹘军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大、小鹘军。设详稳等职。

  • 廷尉史

    官名,汉置,掌助廷尉平审理朝廷直属监狱的罪犯。《汉书·杜周传》:“义纵为南阳太守,以周为爪牙,荐之张汤,为廷尉史。”官名。汉代廷尉的属官。掌决狱、治狱。《汉书·于定国传》记于定国为廷尉史,“与御史中丞

  • 宗子

    ①周朝谓嫡长子,又称“大宗子”。《诗经·大雅·板》: “怀德为宁,宗子维城。”郑玄笺: “宗子,谓王之适子。”《礼记·曾子问》: “宗子虽七十,无无主妇。非宗子,虽无主妇可也。”孔颖达疏: “宗子,大

  • 昭文相

    宰相兼昭文馆大学士之简称。北宋以宰相兼昭文馆大学士者,俗称昭文相。

  • 归正人

    官场用语。南宋初,流落金朝人来归,称为归正人。有官人归正,即恢复原有官职,多注授不厘务差遣。士人归正,许于所在州军入学就读或赴秋试。

  • 右尹

    官名。春秋战国楚置。初为尊官,次令尹,征战时兼任军帅。后地位稍降。多以王族充任。《左传·成公十六年》: “楚子救郑。司马将中军,令尹将左,右尹子率将右。”战国曾侯乙墓竹简所记楚官名亦见。官名,春秋战国

  • 六案

    官署合称。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令开封府所辖开封、祥符两县置士、户、仪、兵、刑、工六案。大观二年(1108),令天下诸县皆仿此置六案。宣和四年(1122)大宗正司亦置。南宋又于临安府置。依案名分

  • 契丹行宫副部署

    官名。辽置,见“契丹行宫都部署司”。

  • 缝衣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缝纫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