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太常戊戌条陈
书名。清袁昶撰,沈惟贤辑。约一万八千言。内容为请筹八旗生计,许满人经营商业或屯田。折上,奉旨下阁部九卿会议。于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1898.9.14)明谕实行,遂为戊戌新政之一。二十九年华亭沈氏平原村舍据于湖文录本校印。
书名。清袁昶撰,沈惟贤辑。约一万八千言。内容为请筹八旗生计,许满人经营商业或屯田。折上,奉旨下阁部九卿会议。于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1898.9.14)明谕实行,遂为戊戌新政之一。二十九年华亭沈氏平原村舍据于湖文录本校印。
辽五京道之一。重熙十三年(1044)置。治大同府(治今山西大同市)。置留守司、计司、都总管府等衙。辖府一:大同;节度州六:丰、云内、奉圣、蔚、应、朔;刺史州二:宁边、东胜;其余州、军二。辖境约当今河北
官吏病假超过一定期限而被免职。汉代高级官员病假一般为三个月,如蒙皇帝恩准可继续带职休养。贵戚重臣病免者,皇帝又赐食俸禄养老。
古族名。一作地豆干。居于室韦、乌洛侯之南,在今西拉木伦河西北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一带。以游牧为生。北魏至北齐时,多次遣使朝贡。一说是奚的另一名称Dadbi之对音,史书所记地理位置与奚约略一
见“疏勒”。
1386—1415明宗室。太祖第二十三子。洪武二十四年(1391)封唐王。永乐六年(1408)就藩南阳(今属河南)。卒谥定。
?—1642明四川长寿(今属重庆)人。万历举人。授定州知州,崇祯元年(1628)历官宁前兵备佥事。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后晋兵部尚书。受旨密与清议和,事漏被劾,论死。
?—1632明末人。初随神一元、神一魁兄弟起义。崇祯四年(1631)神一魁降明后,率部转战于环县(今属甘肃)、真宁(今甘肃正宁西)、耀州、宜君(均今陕西耀县)。五年,被叛徒杀死于耀州锥子山。
明宁海(今属浙江)人。洪武进士。官河南佥事,廉介有声。坐事谪常州同知。建文末,率兵防守长江。军溃,弃官去。后追论废周王事,系狱二年,免死戍边。著有《遇安集》。
373或374—401十六国时后燕国君。公元398—401年在位。鲜卑族。字道运。慕容宝庶长子。生于长安。前秦建元二十年(384),苻坚尽杀长安鲜卑,盛潜奔于西燕主慕容冲,冲死后投后燕主慕容垂,受封长
北魏明元帝年号(414—416)。凡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