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暗
见“三岩”(46页)。
见“三岩”(46页)。
藏、蒙古、普米、纳西等地区佛教寺庙受戒喇嘛的名称。指出家受具足戒的僧人。主要职务是在寺内、外诵经。也是各种高僧职喇嘛的随从,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各种僧职喇嘛所配随从格隆,有明确的数量规定。
?—1861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姓钮祜禄氏。骑都尉敖德六世孙。嘉庆二十四年(1819),授銮仪卫整仪尉。道光时,官至正白旗汉军副都统。咸丰三年(1853),迁吉林副都统,授杭州将军,奉命率盛京官兵
元代职官名。宣政院长官。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定制。初置院使2员,秩从一品,下置同知、副使等职,辖吐蕃各宣慰使、都元帅并辖内各路之释教总统、总摄等僧官。至大初(13
见“好儿趁”(937页)。
辽代官制。又称北面部族官。为管理部族事务的官称,属北面官列。辽自太宗得燕云16州,境辖汉族突增,为适应需要,对境内各族采用“因俗而治”之策。其“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辽国官制,分
突厥语kirakyarag音译。汗国行政官员,主管向地方征收粮草和装备供应军队。※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生活清贫,从不间断会传的讲辩,在《集类学》学级辩论中,辩驳犀利;在《中观》和《般若》学级辩论时,超越群论。进入《俱舍》级,成绩优异,获多仁巴学位。曾任恰达玛和本扎仓的格贵。后入
即“安答”(902页)。
书名。清洪钧撰。20卷。钧于光绪十三年至十六年(1887—1890)出任驻俄、德、荷、奥公使,得俄人贝勒津所译※《史集》及多桑所著《蒙古史》等,命使馆职员译为汉文,据以与汉文史料相参证,著成此书。其体
即“札只剌”(4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