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儿乞
即“主儿勤”(620页)。
即“主儿勤”(620页)。
传说中的怒族祖先。与妻伊娃原居丽江。房前有一棵大树,结满黑果,人们说这棵树是鬼栽的,果子不能吃。其夫妇不信,悄悄吃了,伊娃不幸死去。接着大树变成人,并将女儿嫁其为妻,送其夫妇一只竹蔑筐。不久,洪水淹没
?—1770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西林觉罗氏。大学士※鄂尔泰第四子。乾隆举人。乾隆三十一年(1766),由副都统、侍郎授湖北巡抚,旋调湖南。三十二年,调云南巡抚。任内至普洱(今云南普洱县)办理军务;
见“卫达尔玛诺木欢”(139页)。
茶名。产于安徽歙县。以其香气浓郁,深为西北及中亚地区部分民族欢迎。清代准噶尔商队到肃州等地贸易时,也以此茶为其采购的重要商品之一。是一种质量优良的茶叶,向与江苏吴县虎丘、浙江钱塘龙井茶齐名。
?—1658清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十四世孙(据《藩部要略》;另据《蒙古游牧记》作十五世孙)。苏布地子。天聪三年(1629),随父归后金。八年(163
见“述律哥图”(1348页)。
古地名。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灭义渠戎国后置,辖泾河上游、马莲河、清水河等广大地区,西北以黄河为界。汉元鼎三年(前114)分置安定郡,将泾河上游、清水河划出。原为戎狄居地,秦时有义渠、朐衍诸戎,郡
北洋军阀、国民党和日本侵略者强迫鄂伦春族青壮年男子组建的地方武装。初称“山林游击队”或“栖林游击队”,日伪时期改用是名。民国十四年(1925,一作十三年)始建。辛亥革命后,鄂伦春族社会仍沿用清代路佐组
见“合鲁不只”(836页)。
官名。清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酋长、头人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五品。其职责为守土安民,查究抢掠不法,贡献方物,统帅土民、土兵随官军征战或服力役。其承袭、革除、拔擢、降调隶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