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屯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屯河卫。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女真首领亦能哥、斡罗失等来朝,置卫,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鹤岗市东梧桐河流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屯河卫。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女真首领亦能哥、斡罗失等来朝,置卫,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鹤岗市东梧桐河流域。
蒙古语称“哈木济尔噶”,意为“随从附丁”。清代被指定为蒙古王公贵族私人服役的人。亦属※阿勒巴图的一部分。清顺治时(1644—1661),为示怀柔与笼络,从箭丁中选出部分人充当蒙古王公贵族的随丁,专为主
见“石鲁”(448页)。
契丹兵制,行军及暮,以吹角为号,众即顿舍,顿舍时,不设营堑,环绕御帐,自近及远,折木稍屈之为弓,以作团集之所,是为弓子铺。又诸国使臣前来,道旁签置木稍弓,以充栏木。
新疆河名。我国最大内陆河。在新疆南部。“塔里木”,维吾尔语“可耕地”之意,河边居民从事农耕,因以名河。据《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上游名额尔沟河,三源并会,东流至塔里木地,名塔里木河。清代记载又说其上游
见“花剌子模”(999页)。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的第六级,位于※“意侯奢”之下,※“太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其名。
见“卜儿孩”(19页)。
?—1150西辽创建者※耶律大石皇后。契丹族。辽末,随大石背天祚帝西走,金天会九年(1131)二月,大石在起儿漫(原苏联布哈拉东)称帝时,受封为昭德皇后。大石于康国十年(1143)病卒,时子尚幼,受遗
即“蛮书”(2272页)。
清代湖南南渭州土官。字柱臣。土家族。承袭南渭州(治今湖南永顺县西南)土知州。以随父彭凌高率土兵助清军剿吴三桂之乱,克辰龙关有功,永顺宣慰使任命其为凯旗旗长,并总理州事。雍正五年(1727),纳土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