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1221金大臣。本名习烈。河北东路(治今河北河间县)算主海猛安人。女真族。徒单氏。武定军节度使府君奴子,母系金熙宗女。初充奉御。大定二十七年(1187),娶金世宗女息国公主,加定远大将军、驸马都尉
西周时徐戎的首领、徐国国君。其统辖地区,在今淮河、泗水一带。其事迹,诸书均有记载。《史记·周本纪》:周缪王(即穆王)“西巡狩,乐而忘归。徐偃王作乱。造父为缪王御,长驱归周,一日千里以救乱”。穆王因其势
即“石抹仲温”(455页)。
蒙古国宗王。又译火者。孛儿只斤氏。※贵由汗长子。定宗三年(1248)汗死后,佐母海迷失称制。以己为汗嫡长子,觊图嗣汗位。闻拔都等诸王于阿剌脱忽剌兀的族众会上倡戴蒙哥嗣位,怀怨,以大会非在斡难河(今鄂嫩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史学家※詹应鹏撰。本书乃汇辑群书中有关天方(今阿拉伯)诸国风俗、物产、寺宇、人情、气候及宗教之记述而成。早佚,今存有作者跋文1篇,写于崇祯九年(1636),收在清代回族经师刘智《天方
即葡萄。多年生藤本植物。原产于西域。汉张骞出使西域后,始移栽于中国内地。
见“沙马宣抚司”(1130页)。
书名。杨增新撰。有3编。正编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10集、30卷,1921年辑;续编14卷,1926年辑;3编6卷,1934年辑。正、续编为新疆驻北京公寓刊刻;3编为云南蒙自县杨氏刊
?—1756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车凌乌巴什从子。乾隆十九年(1754),率部偕姊夫阿睦尔撒纳内附,封郡王。二十年,随清军征达瓦齐,隶西路。以阿睦尔撒纳为北路副将军,隶清军北路,获允。
①辽封爵。景宗孙耶律胡都古受封,太平四年(1024),自辽兴军节度使转临海军节度使。②元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延祐二年(1315),武宗子和世㻋(又作禾失剌,即明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