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1302—?元朝官员。字同初。蒙古人。玉速歹儿孙,玉速帖木儿子。元统元年(1333),状元及第,官至翰林待制、集贤院修撰。善作诗,杨维桢称其诗“多台阁体,无不假年,故其诗文鲜行于时”。有《和西湖竹枝词
唐初南诏始祖,即舍庞。见“蒙舍庞”(2328页)。
1711—1799清朝皇帝。满族,爱新觉罗氏。雍正帝※胤禛第四子。1735—1795年在位。年号乾隆。雍正间,封为和硕宝亲王。雍正帝死后,按所遗密诏即位,时年25岁。继续推行严禁朋党政策,不准满汉大臣
即“白纳查”(600页)。
汉至南北朝时夫余国所在地。盛时东至今张广才岭,北达小兴安岭南呼嫩平原,南到辽宁开原县,西约至吉林省白城市至双辽县一线附近。《新唐书·渤海传》所载以扶余故地为扶余、鄚颉二府,实指今东流嫩江和松花江以南地
唐时西域宁远国王。宁远国原称拔汗那(原苏联中亚费尔干纳),又称钹汗、破洛那,辖地在真珠河(又作质河,今那林河)北。显庆(656—661)初,其先遏波之遣使朝贡,三年(658),任休循州都督、阿了参刺史
1854—1922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松巴呼图克图五世。出生于青海祁连县阿柔。从塔秀活佛罗哲曲江嘉措受戒出家,从土观活佛经师学法。同治十二年(1873),任郭隆寺(佑宁寺)第八十一任法台。十三
古地名。为今浑江注入鸭绿江处。三国魏正始(240—249)中,幽州刺史毌丘俭督诸军步骑万人讨高句骊,在此与高句骊军大战。
?—1641清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鄂尔沁氏。察合尔部人。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败亡后,携百人来归,授一等甲喇章京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扬威大将军岳讬征明,败明密云县兵。六年(1641)
见“昔里吉”(13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