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古族名。哈尼族先民自称之一。《新唐书·南蛮传下》说黎、邛2州“南有杂东蛮、锅锉蛮,西有麽西蛮,与南诏、越析(诏)相姻娅”。“锅锉”于唐初南诏未并越析诏之时,分布在金沙江南岸地带,是滇西“古滇王哀牢杂种
①明代东蒙古右翼鄂尔多斯万户之一部。蒙文史籍作达拉特。达延汗初年为异宗领主亦不剌太师占据。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败右翼3万户,驱逐亦不剌后,封第三子巴尔斯博罗特为右翼3万户济农(亲王),领有该部
中国著名佛教石窟建筑群。俗称千佛洞。位于甘肃省敦煌县城东南25公里,因此地原名莫高乡,故名。洞窟凿于鸣沙山东麓崖壁上,上下5层,高低错落,鳞次栉比,南北长1600多米。相传十六国前秦建元二年(366)
蒙古语音译,“塔本”意为“五”。“集赛”,为“轮番供值”之意,指供养喇嘛之5鄂拓克,即:阿克把(又称噶克布)、赉吗里木、杜尔把、推素隆、伊克胡拉尔。由宰桑统领。主要驻牧于斋尔、绰尔、尼楚滚、布古图、达
清满洲旗人妇女的服装。因脱胎于满族妇女的长袍,满族被称为旗人,故称。顺治初年开始流行于中原地区,辛亥革命后,汉族妇女也普遍穿着。初时袖口平而肥大,腰身宽大直统,下摆不开衩,长可掩足,身上绣以各种纹饰。
?—1888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郭贝尔氏。世居大伯尔科屯,隶布特哈正白旗。咸丰八年(1858),以骁骑校从征江南,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赏戴花翎,官总管加副都统衔。同治四年(1865),征防山东时,因沿
西藏墨脱县门巴族对原※墨脱宗行政区划和著名寺院的俗称。五措即东布措、荷扎措、背崩措、萨嘎措和达岗措。六寺即仁钦崩寺、罗邦寺、马崩寺、巴尔滚寺、格林寺和得儿工寺。
见“乌鲁”(331页)。
唐代吐蕃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等级即奴隶的奴隶,亦译“奴下奴”。详见“更” (1048页)。
1831—1906清末蒙古族抗垦斗争首领。内蒙古伊克昭盟准噶尔旗人。蒙古族。原任本旗东协理台吉,因旗札萨克贝子珊济密都布年幼,代掌旗内政务。反对清政府推广“放垦”,尽力推迟放垦时间,对垦务大臣贻谷在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