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留茂
见“伏连筹”(797页)。
见“伏连筹”(797页)。
清代蒙古地区喇嘛佛教寺庙的土地。也称香火地。来源主要是蒙古王公、牧民布施给寺庙的土地,或将旗公有地赠予寺庙。由寺庙札萨克喇嘛支配,交沙比纳尔或寺庙所属民户放牧或耕种,以获取收益。
书名。清周作楫修,萧琯、邹汉勋纂。88卷。成书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卷首有贺长龄、乔用迁、翁同书、周作楫等人作序四篇。内容包括大事记、沿革表、职官表、选举表、疆里图记、山水图记、山水副记、城郭图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二年(1404)二月,奴儿干女真首领把剌答哈与忽剌温兀者卫诸首领来朝,明廷在其所居之地置卫,以把剌答哈、阿剌孙等四人为指挥同知。卫治在今黑龙江下游与恒滚河(今阿姆贡河
过去贵州青瑶一种婚俗。清同治以前,青瑶盛行姑舅表婚制,姑家女儿必须嫁给舅家儿子,造成人丁不旺,后允许外甥女外嫁,但娶她的人家,上户得交给其舅家牛9头,中户交8头,下户最低也要交7头,故称。因代价过高,
?—48高句骊国第四世王。琉璃王※类利子,大武神王※无恤弟。汉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大武神王死,因太子年幼不能即政,国人推立之。翌年冬,蚕支部大加(官号,加,一译作“家”)戴升等万余户(一作“口”
地方史志。明朱孟震(字秉器,江西新涂人)撰。是书附于朱孟震编《游宦余谈》。有《学海类编》、《丛书集成初编》本。单刊1卷,题朱孟震著。是书为亲历目睹所记,多确实可信。而孟震自言未去云南,疑非朱氏所作。此
清代汉人与台湾高山族人互市的称谓。一般在每年夏秋时进行,以物易物,即汉人以珠、布、盐、铁等物向高山族人交换鹿脯、鹿茸、各种兽皮及水藤、通草等土产。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任噶伦。嘉庆十年(1805),被阿旺索巴等控告办事不公,营私舞弊,侵占庄园,银两,以补放噶伦官员收受馈赠,随意更换办事人员等,被革职,照札萨克喇嘛名号,由济龙呼图克图派拨小
西夏军队中党项步兵。多为山间部落的士兵。能上下山坡,出入溪涧,逾高超远,轻足善走。凡于山谷险要处作战即用之。
前340—前278战国时楚国政治家,爱国诗人。名平,字原;又名正则,字灵均。归州秭归(今湖北秭归)人。楚国君同姓贵族。《史记·屈原传正义》云:“楚王始都是,生子瑕,受屈为卿,因以为氏”。楚怀王时,因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