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伦春
见“鄂伦春族”(2052页)。
见“鄂伦春族”(2052页)。
书名。记载元朝兴亡的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明初官修,宋濂、王炜任总裁。210卷。洪武二年(1369)开纂,三年成书。内本纪47卷,纪太祖至顺帝十四朝史事。除顺帝纪外,余多取材于元十三朝《实录》。前
傈僳语音译,意为“山神”或“山鬼”。旧时傈僳族原始宗教观念之一。系与傈僳族的基本经济活动农业生产有关的自然神。被认为是自然和村社经济活动的主宰者,山、石、土地、树木、水等均属其所有,故在每年开始从事农
即“宫户”(1749页)。
?—460十六国时期北凉国君,444—460年在位。临松(治今甘肃张掖县南)卢水胡人。北凉创建者※沮渠蒙逊之子。兄沮渠牧犍在位时为乐都太守。永和七年(439),北凉为北魏所破,乐都(治今青海乐都县)遭
古河流名。又称无水、溪、水。水出故且兰,南流至无阳故县(汉置,治在今湖南芷江)。东南入沅水,谓之无口。为五溪之一,据郦道元《水经·沅水》
唐代南诏行政区划之一。原为唐姚州都督辖地。天宝九年(750),都督张乾陀(张虔陀)激南诏国主阁罗凤反,阁罗凤发兵杀乾陀而据之。初属南诏之云南节度(治云南城,今祥云县云南驿),后云南城成为南诏王直辖的十
地区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若尔盖、红原、阿坝三个牧业县的合称。其名始见于《明史·土司传》:洪武二十一年(1388),朵贡生番则路、南路等引草地生番千余人寇潘州阿昔洞长官司。自明、清迄于民国,其地均归松潘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地名。在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松潘县西部。1935年8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中,党中央在此发布“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提出“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号召,中共中央还于此召开政治局会议,
北方古族名。亦作赤翟。春秋时狄人的一部分。一说狄人信仰萨满教,以青、赤、白、黑象征东、南、西、北四个方位,赤狄居南,崇尚赤色,着赤色衣饰,故称。与白狄、长狄、众狄等组成部落联盟,居于盟主地位,役使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