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作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328十六国时期后赵将领。又名石瞻,字弘武。魏郡内黄(今河南内黄县西北)人。本姓冉,名良,年12,为后赵石勒军所获,被石虎收为养子,遂改姓石。以骁猛著称,历封左积射将军、西华侯。晋太宁二年(324
壮族旧时风味食品。流行于广西龙州、凌云、乐业、东兰等地。主要原料是新鲜的猪血、羊血,以羊血为佳。制法:将鲜血舀入碗中或盆中,用盐、青椒、姜、葱、醋、酒、香椿菜等为调料,反复搅拌,再将炒熟的肝、肺、瘦肉
见“罗卜藏舒努”(1421页)。
即“合答斤”(834页)。
清代东北驿道之一。康熙二十四年(1685),郎中色奇奉诏定。由齐齐哈尔城中卜奎站起,西南50里至特木德赫,75里至温托次,75里至多鼐,75里至塔尔哈,67里至古鲁,55里至乌兰诺尔,45里至茂兴。雍
即“赵全”(1608页)。
见“高附”(1907页)。
见“费雅克”(1771页)。
即“段正明”(1696页)。
河流名。与右江流域同为壮族最集中的聚居区,故常以左、右江代表壮族地区。源于今广西靖西丽江,自靖西流入越南北境,复东流入广西龙州水口圩,在龙州上金纳明江后称左江,经龙州、崇左、扶绥,至邕宁宋村(亦称合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