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食不兀勒札儿”(1706页)。
544或545—578北周宗室。又名毗贺突。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宇文泰第五子,母柔然达步干氏。初封涪城县公。魏恭帝元年(554),进封安城郡公。北周孝闵帝
1182—1251乌思藏著名高僧。藏传佛教萨迦教派萨斯迦五祖之第四祖。出身于藏地区萨斯迦款氏家庭。原名班丹顿朱,幼从师受戒,出家学法,改名公哥监藏(又作贡噶坚赞)。宋嘉泰四年(藏历木鼠年,1204),
?—1508或1509※东察合台汗国第十二代汗。蒙古族。※羽奴思汗长子。1487年,父卒,继位,都塔什干,名义上为汗国大汗,实只统治汗国西部,汗国东部由其弟※阿黑麻汗统治,都吐鲁番,汗国复分裂为东西两
15世纪藏族高僧。河州卫番僧纲司第一世都纲端月坚藏之后裔。原系甘肃河州普纲寺、永昌寺僧人,受明封为第二世都纲。该家族掌管河州卫番僧纲司教权历12世,效力明廷,颇多贡献,并以教权控制该地政权。后被迎至北
见“左文襄公全集”(459页)。
旧时裕固族牧区为部落头目服务的差役。一人至数人。由※头目指派、或由交不起“茶马”(官税)的贫苦牧民轮流担任。任期1至3年,多达5、6年,乃至十几年。被迫为头目服役:催收官马、官羊,执行惩打任务,送信、
见“哈剌出”(1635页)。
见“玉素布”(476页)。
僜语音译,意为“调解人”、“中间人”、“介绍人”。解放前僜人民间纠纷的调解者。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不经选举、亦不世袭。凡能言善辩,经常应邀调解纠纷者即得到社会公认。主要以氏族传统习惯为判断是非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