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南族民歌的两种形式。一般单独称为“比”或“欢”。因其后分别带有“罗嗨”、“罗喂”的衬词,故统称为“比欢”或“罗嗨罗喂”。“比”可以分为“比条”、“比单”、“比早”和“比三纽”四种,有七言、六言、五言
藏语音译。旧时藏族地区寺院“译仓”主持者的称谓。系终身职,由寺院大活佛委任本人的兄弟或近亲充当,不经选举考试。掌管寺院行政与经济大权,管辖下属寺院,可派代表到部落办事。兼管司法、监狱。地位仅次于活佛,
景颇族载瓦语音译,意为“偷妻子”。旧时云南景颇族的一种缔婚方式。男子相中某一女子欲娶其为妻,可请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婚。若女方父母不同意,就得暂时将女儿藏起来。男方便请媒人偷取女子身上一物,请来巫师问卜,
见“图帖睦尔”(1437页)。
即“波路”(1516页)。
佤语音译,意为“买来的小娃”。亦作“穷教克”,即“买来的人”。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家庭奴隶或养子的称呼。其主要来源是通过买卖或人身抵债,多为儿童,一般称奴主为父母,与主人同吃、同住、同劳动,但劳动
见“完颜仲德”(1151页)。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的传统发饰。亦名断发、剃发。据史载,一为成年男子的发饰,即将头发的周围剪短,将中间的长发挽为高髻,置于头顶;二为未婚姑娘的发饰,即将前额的头发剪短,让其下垂至眉间,称“刘海
见“耶律濬”(1305页)。
书名。①清代吴县贝青乔著。1卷。书中记载贵州“诸苗”之风土情况,辑录单语30余条。对瘴气、放蛊等亦有阐述。特别是记载种植罂粟(又称清芙蓉,即***,自清镇以西,皆有种植)。对研究清代贵州各族状况有一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