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哲里只
“哲里只”,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北哲里只为※品部下之一石烈。“哲里”可单独构词,作人名,《辽史·营卫志》:“东遥里十帐部主哲里。”“只”,又译作“直”,疑为词缀。
“哲里只”,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北哲里只为※品部下之一石烈。“哲里”可单独构词,作人名,《辽史·营卫志》:“东遥里十帐部主哲里。”“只”,又译作“直”,疑为词缀。
1708—1757即七世达赖喇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康区理塘(今四川理塘)人。索南达结之子。由西藏甘丹、色拉、哲蚌三大寺认定为达赖喇嘛六世仓央嘉措转世灵童。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
清代内蒙古归化城商会名。清代,随着商业、服务业不断的发展,已按行业组成行会。归化城(今呼和浩特)最早有12行,各行社各设“总领”执掌。12行总领中公推4人担任“乡耆”,以其中一人为首,主持会馆事务。会
藏语音译。原意为“主人批准”。西藏民主改革前,各农奴主的属民间,一般不得改变人身依附关系。但也有一些农奴主规定,其属民经交纳一定数量的财物,得到主人批准后,可同其他农奴主的属民结婚,并改属对方主人。其
见“标敏”(1570页)。
见“哈剌和林”(1639页)。
茅草棚。赫哲语音译。又作“敖如格特安口”。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是赫哲人旧时夏季外出捕渔、狩猎用茅草苫盖的一种临时住所。过去最常见,解放后逐渐为布篷取代。
西藏门隅地区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主寺。全称“达旺甘丹朗杰拉孜寺”,一作“达旺朗杰杏仓寺”。位于西藏门隅地区中部、章玛河沿岸的山顶上。相传为藏族僧人乌坚桑布所建,伊始属宁玛派(红教)寺院。17世纪中叶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科勒苏河之东,跨克鲁伦河。东至卜固尼和硕山、接本部中左旗界;西至特克玛尔图山,接本部左翼右旗界;南至多木达都图伦,接本部中左旗及中末右旗界;北至伊克噶札尔,接俄罗斯边界。有佐领
1824—1862清代著名学者。福建光泽人,字愿船。道光二十四年(1844)进士,授刑部主事。曾主讲保定莲池书院,代院长。喜治经史、小学,精于考据文学,边疆舆地尤所擅长。与时人张穆以学问文章相契合。鉴
共祭一个祖先、以血缘和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为基础结合而成的社会单位。有广狭二义。狭义家族应有独立的经济,共居同爨,负有继嗣与传承财产的义务与权利。如原始社会时期的母系大家族、父系大家族,以及近代中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