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三年(1266),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又作南木合)受封。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三年(1266),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又作南木合)受封。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马”,但非普通之马。《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马为贺兰,故有贺兰苏尼阙,苏尼掌兵之官也。”据今人
即“阿禄”(1198页)。
?—1733清雍正年间西双版纳各族反抗思普贪官的起义首领。傣族。原任西双版纳茶山土千户。因不满官府无休止的兵差、苛索及总兵李宗膺、普洱知府佟世荫肆意搜刮,于雍正十年(1732)三月,向普洱府据理力争,
即“克勒底雅”(987页)。
为承领青海西宁地方开荒之蒙、藏族制定之规定。清雍正十年(1732),青海办事大臣达鼐奏准试办农场后,百余年间,垦荒政令流于形式,群众自动垦殖,官方为避免纠纷,光绪十年(1884)禁止垦荒。三十四年(1
赫哲族旧时的丧葬风俗。赫哲语音译,意为“停尸木床”。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人死后,一般都在家停放数日才埋葬,天数视季节和死者年令而定,1至7天不等。尸床用木板搭成,将死者头朝门脚向里(或
即“小兽林王”(152页)。
?—1708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额驸扬古利曾孙。一等公爱星阿之子。康熙三年(1664),袭一等公爵。十九年(1680),授领侍卫内大臣。三十五年(1696),从康熙帝征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
壮族民间风味食品。流行于云南文山、广南、马关、西畴等地。在重大节日时食用。制法:用糯米稻草灰加入适量水份,将糯米浸泡其中,使其成黑色糯米,再加入腊肉丝、八角粉、草果粉、香菜、油、盐、姜、葱等,搅匀,然
古代对南方越人一种泛称。亦作扬粤。其分布因不同时期或同一时期文献记述有所不同,故后人说法也不一:有说在古扬州地(今淮南、长江下游及岭南东部);有说在汉水流域;也有根据秦并天下,“略定扬越,置桂林、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