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满族传说中的始祖。又作布库里英雄。爱新觉罗氏。相传为仙女佛库伦所生,起于长白山麓,发迹于三姓。子孙相继,直至明初,传至猛特穆(即猛哥帖木儿)。一说为元代所设斡朵里万户府第一任万户。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为“库不忍耶”,系阿拉伯语“至大者”之意。该派自谓明洪武初年由阿拉伯麦加人穆呼引的尼传到甘肃东乡大湾头(今属东乡族自治县)。随当地居民,改姓张,取名张玉皇,字普吉,死
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见“撒尼泼”(2492页)。
达斡尔族的传统食品之一。稷子米的一种。达斡尔语音译,由“哈乌顺·阿莫”音变而来,意为“蒸过的米”。达斡尔族旧时吃的米食,以稷子米为主。将稷子加工成米有两种方法,此为其一,即将稷子放在锅内用水蒸沸后炕干
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名。隶云南行省。辖境包括今云南西部及缅甸北部部分地区。司置大理路,统大理、柔远(今龙陵)、茫施(今潞西)、镇康、镇西、平缅、麓川、谋粘(今耿马)、孟定(今耿马西)、木邦、蒙怜、蒙莱、
吐蕃大臣。初名韦杰多日,或作杰多日达囊、杰多日达尼雅。一般属民出身。自幼头脑灵敏,曾受到赤祖德赞(815—838年在位)时宰相钵阐布勃阑卡贝云的重视及警惕。后挤入大臣行列,更名韦达纳坚。仇恨掌政僧人势
中国神话中的人类始祖。又称包牺、宓羲、伏戏、庖牺、炮牺等。传说为华胥氏所生,“大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宓牺”(《诗含神雾》)。曾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周易·系辞》),“结绳为网以渔
土族语音译。青海省民和三川地区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党项部族名。地在镇戎军(今宁夏固原县)境。首领移,本附属于拓跋部首领李继迁,因不堪压迫,闻宋朝下诏招抚,宋景德元年(1004)四月,率部属投附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