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班拜
见“卡班巴伊”(547页)。
见“卡班巴伊”(547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西北部,大兴安岭南段东麓。牧地东至科尔沁界,西至札鲁特右翼旗界,南至科尔沁界,北至乌珠穆沁界。天聪二年(1628),部长内齐偕色本等率众归附后金。顺治五年(1
古地名。在今甘肃兰州北永登县小咸水东岸。有误以为在永登城西北,或说即大通河东岸之连城。《汉书·地理志》:“令居,涧水出西北塞外,至县西南,入郑伯津”。涧水即今永登县庄浪河东之小咸水,“涧”、“咸”同音
?—1456明景泰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湖广武冈(今湖南武冈)人。苗族。初充广通王徽炸府家僮。景泰二年(1451),徽炸欲主天下,命其与苗民联络起兵攻武冈。事败,徽炸降为庶人,他仍留在苗民中继续活动。六年
书名。日本鸟居龙藏著。1903年出版。中译本由国立编译馆译。193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507页(附照片约百张余)。内容除第一章旅行日记,翻译本删去外,其余共9章,包括苗族语言、体格、风俗、服装、芦
书名。作者不详。原著为托忒文。约成书于18世纪中期。198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新疆社会科学院原民族研究所及新疆大学历史系部分研究人员在和静县考察时取得。书中对土尔扈特西迁、四卫拉特构成、喇嘛
见“总制院”(1744页)。
满语地名。又作呼兰哈达。“呼兰”汉译作“烟筒”;“哈达”汉译作“峰”、“崖”,合为“烟筒山”或“烟筒峰”。位于兴京(原赫图阿拉)西南(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之西),清永陵对面。明正统三年(1438)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又作臈惹洞长官司。元置,以向孛烁为总管,隶思州军民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南永顺县东南。明洪武五年(1372)改属永顺宣慰司,令田世贵为长官。清代,因长官田仕朝归诚,令袭原职。雍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牧区租牧主牲畜为生的牧民。自己无牲畜,靠租牧主奶牛维持生活。租金很高。人身依附於土官,不能随意迁出部落,凡逃至其他部落被送回或抓回,将遭毒打、罚款、抄家,甚至处死。获土官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