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甫散
又译卡分。原为征收乌守尔税时的一种附加税,是按比例用谷物付给税吏的酬劳,以补偿他们在征税过程中的开销。19世纪60至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扩展为征收一切赋税的附加捐,税额由伯克及税吏任意规定,南疆各族人民深受其苦。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又译卡分。原为征收乌守尔税时的一种附加税,是按比例用谷物付给税吏的酬劳,以补偿他们在征税过程中的开销。19世纪60至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扩展为征收一切赋税的附加捐,税额由伯克及税吏任意规定,南疆各族人民深受其苦。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书名。广西地方志。280卷。清谢启昆(1737—1802,字蕴山,号苏潭,江西南康人,汉族)修撰。嘉庆四年至七年(1799—1802)作者在广西巡抚任内主修。约成书于嘉庆六年十月。其书乃在前志基础上,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书名。明代蒙古达延汗后裔世系表。附于萧大亨所著※《北虏风俗》(《夷俗记》)之后。作者不详,推测由熟悉边务和蒙古内情的明朝官员据东蒙古家谱编写而成。按表中所列人物下限,约成书于万历二十年至二十三年(15
见“盘瑶”(2075页)。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
珞巴族苏龙部落方言音译,旧时巫术名称。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由于某种原因双方结下不解之仇时,为达到暗中伤害对方的目的,一方便设法收集对方身上的头发、指甲、破衣服布片、饰物及脚踩过的泥土
元代诸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之一。简称宗仁卫。仁宗延祐年间,漠北大风雪,羊马驼畜尽死,人民流散,以子女鬻人为奴婢者众多。英宗至治二年(1322),纳丞相拜住谏,立宗仁卫以收养被卖为奴的蒙古子女。由拜住总卫事
?—1502明朝将领。蒙古族。其先为西大通(在今甘肃永登西南河桥驿一带)人。祖阿失都巩卜失加,明初率部落归附明朝,太祖朱元璋授为百夫长,令统所部居庄浪(今甘肃永登一带)。父鲁失加,累官庄浪卫指挥同知。
明正统年间苗民暴动首领之一。参见“苗总牌”(1336页)。
即“豁罗剌思”(25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