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唐明宗
见“李嗣源”(1043页)。
见“李嗣源”(1043页)。
官名。秦时始置。西汉沿置。主司少数民族事务。成帝(前33—前7年在位)时为大鸿胪属官。北魏时复置。后废。
彝语音译。意为租佃双方各出一半种子,收获粮食平分。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的一种剥削制度。多实行于半山区好地和水田,为实物地租活租之一种。出租者为黑彝、富裕曲伙(曲诺),承
古江名。亦名大虫江、同嘉江、佟家江,又名通吉雅江,今名浑江。一说明季佟姓聚居于此,故名。位于吉林省城南802里。源出长白山南分水岭,有三泉自谷中出,汇为此江,西南流纳哈尔敏等诸河。鸭绿江(即古盐难水)
清内蒙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北部。牧地东界阿巴哈纳尔旗,西接苏尼特旗,南邻察哈尔正蓝旗,北临大漠。元属上都路。明代,成吉思汗弟别里古台后裔居此,号所部曰阿巴噶。原役属于察哈尔,后畏林丹汗
辽东丹国大臣,渤海人。据其家谱,汉代本为太原人,远祖文林仕高丽(高氏),为西部将。历传8世至其曾祖乐德,始为渤海人。辽天显元年(926)一月,辽太祖阿保机灭渤海国,改渤海为东丹国。三年十二月辽太宗耶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珠伦河卫,并说清代珠伦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南630里。
壮族、布依族旧时育儿习俗。流行于广西、贵州壮族、布依族地区。有的中老年得子,或幼儿多病,便问卜于巫婆,如巫婆认为此童“命薄”,命根不固,或父母“命克子女”,养不得儿子时,其父母便立即替儿子取个女儿的名
见“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305页)。
参见“三教理”(50页)。
明代茶法之一。即由国家发给茶引,令商贾至产茶地自买茶叶。初,茶每引100斤,纳钱200文,后增至1000文。不足一引的发给“由帖”(茶由),每由60斤,输钱600文。“茶引”与“由帖”,相当于购销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