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厅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中部偏西,海拉尔河与伊敏河汇合处。古室韦地。明为罕麻卫海刺儿千户所。清为呼伦贝尔副都统驻地,称呼伦贝尔城。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呼伦厅。厅境为索伦、新巴尔虎、厄鲁特、陈巴尔虎诸族牧场。同年在厅治设边垦总局,在胪滨设分局,管理俄人越界垦地刈草等事。1913年改为呼伦县,1940年改为海拉尔市。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中部偏西,海拉尔河与伊敏河汇合处。古室韦地。明为罕麻卫海刺儿千户所。清为呼伦贝尔副都统驻地,称呼伦贝尔城。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呼伦厅。厅境为索伦、新巴尔虎、厄鲁特、陈巴尔虎诸族牧场。同年在厅治设边垦总局,在胪滨设分局,管理俄人越界垦地刈草等事。1913年改为呼伦县,1940年改为海拉尔市。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一译作祖儒。如史载宋嘉祐元年(1056)十二月,西夏派遣使臣族汝威明兴则等赴宋朝告毅宗谅祚母密藏氏卒。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随十一世达赖喇嘛往各处瞻礼布施,深得信赖。加恩破例由代琫晋升为噶伦。咸丰二年(1852),奉命同乍丫守备查办乍丫地区小喇嘛拘禁诺门罕,焚掠敕书、印信及寺院财产案,拿获首犯彭
汉族对普米族的称呼,又名“西番”。首见于清初余庆远《维西闻见录》。参见“普米族”(2291页)。
记载羌族地区土司制度的碑刻。清咸丰三年(1853)九月二十四日,四川茂州直隶州汶川县(今四川汶川县)正堂奉上司批准同瓦寺土司十八寨及县绅士保甲公立。该碑详定瓦寺各项差役条规事项,具体规定各塘土兵每年应
地名。即今云南中甸县。地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峡谷。唐吐蕃铁桥节度使地,宋为大理所辖,元属丽江路,明为丽江府地。清初土知府木氏降于吴三桂。康熙九年(1670),吴割其地赠达赖喇嘛,设喇嘛营官,始盛行
碑铭。清世宗胤禛撰文。雍正十年(1732)广惠寺(原称郭莽寺)建成时立。寺在青海大通县境内。碑文记述雍正元年(1723)青海和硕特蒙古罗卜藏丹津之乱,该寺喇嘛煽动远近部落聚兵附逆,清军平定罗卜藏丹津过
藏语音译,意为“雇工”。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的一个社会阶层。来源于破产或因差重逃亡的※差巴(支差的人),或由※科巴(意为“需要的人,有属民之意)中分离出来者,以及国民党政府组织挖金结束后留下的人
清廷允许开放蒙地以消纳内地过剩农业人口的权宜措施。清廷原禁止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开垦土地,后因内地灾荒,大批贫困农民流入蒙古地区寻求生计,乃稽弛禁令,允许暂留,从事耕地,谓之为“借地养民”。《皇朝续文
见“白马岭之战”(607页)。
藏语音译,意为“藏军司令部”。原西藏地方政府直属藏军最高指挥机关。直接管辖各兵营。设三品僧俗官员各一人主管,下设四至五品官员协理。僧官必由三大寺上层喇嘛札萨充任;俗官出自贵族子弟或由噶伦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