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卓传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1920—1945民国时期新疆乌孜别克族诗人。又译波拉勒·艾则孜。新疆伊宁人。1938年开始写作。作品感情真挚,富有思想性,多为歌颂祖国及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英雄儿女。1945年在阿克苏与黎特夫拉·
建州女真诸部之一。又称完颜部、王家部。位于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兴京老城镇东北,吉林省通化市西南王家大堡附近。辖地在佟家江及新开河、富尔等江流域,以农猎为生。明万历十六年(1588),被努尔哈赤收服。
唐代在东突厥地区建置的羁縻机构。贞观四年(630),平服颉利可汗后以其左方部众(漠南)置。擢其首领为都督,使治其众,侨治宁朔(今陕西靖边县东)。二十三年(649),以其原有部众及俟利苾可汗(阿史那思摩
见“麻达葛山”(2099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北。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个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
清地区名。亦名宁古塔将军。初治今黑龙江海林县旧街镇,康熙五年(1666)移治今宁安县治。辖域东濒海,西至吉林乌拉,南界土门江(即今图们江),北连混同江。唐虞、周、秦为肃慎氏地。汉、晋为挹娄地。南北朝为
汉代匈奴地区山名。又作沐楼山。位于居延海(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北境)北600里处。原为北匈奴句林王驻牧地。东汉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为汉将耿秉所逼,北走。后稽留斯所部进驻,其首领因居该地,故称“三
东晋时北羌王。光初八年(325),附前赵刘曜,为安国将军。后赵石勒将石佗自雁门出上郡(治今陕西榆林县东南)击之,俘3000余落。其败退至渭北西部。后得前赵中山王刘岳兵援,岳击杀石佗于河滨。
畲族长篇叙事诗歌。俗称“十八帝”,又称“明清大事记”。由畲族歌手创作,长达300多行。前半部叙述历代王朝的兴衰成败。后半部着重揭露清道光年间(1821—1850)劳动人民遭受严重旱灾的困苦,对反动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