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通吉卫
见“禾屯吉卫”(592页)。
见“禾屯吉卫”(592页)。
见“高车六种”(1918页)。
见“卜颜卫”(20页)。
书名。清刘锦堂撰。16卷。是书系作者于光绪(1875—1908)年间,奉命驻镇新疆的奏折汇编。奏稿起自光绪四年(1878)三月二十四日,止于十五年(1889)二月十五日。内容主要有:一为新疆改为行省经
?—1903清朝将领。顺天昌平(今北京昌平县)人。回族。咸丰二年(1852),由行伍投效宣化镇标,随征江南;因在安徽、江苏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以功赏六品蓝翎。同治二年(1863),从江苏巡抚李鸿章征战
见“奥里米”(2252页)。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以物与人已然”,即“已把东西给人”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名命名者。如海陵王之侄完颜阿里白。
见“开圣丹宝”(215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有温泉、哈拉河、伊逊河。东接车臣汗部中右后旗,西至萨喇博罗图,南邻本部中旗,北抵本部中左翼末旗及军台。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旗札萨克为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从弟锡布推哈坦巴图鲁,
古族名。一作牂牁蛮。汉至唐代牂柯郡少数民族的总称。分布在今贵州大部及广西、云南部分地区。其地原为夜郎国小邑之一。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始置郡。公孙述时,大姓龙、傅、尹、董氏与郡功曹谢暹为汉保境,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源出“扎撒”(法令)一词,意为“执掌政令者”、“尊长”。清代外藩蒙古各旗旗长的称呼,也是旗的封建领主。由清政府从旗内王公中委派一人充任,直隶理藩院,受中央监督。下设协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