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右翼前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喇塔拉接本部右翼左旗界,西至札尔满接瀚海界,南至鄂罗克依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北至保喇接本部右翼后末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车臣诺颜乌尔占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众归清。翌年授札萨克,三十年授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喇塔拉接本部右翼左旗界,西至札尔满接瀚海界,南至鄂罗克依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北至保喇接本部右翼后末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车臣诺颜乌尔占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众归清。翌年授札萨克,三十年授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世袭罔替。
参见“藏币”(2567页)。
西汉时匈奴王。虚闾权渠单于(前68—前60年在位)时,为郝宿王,执掌重权。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虚闾权渠单于死后,使人召诸王来会,但未至,单于妻颛渠阏氏与其弟左大且渠(官名)都隆奇共谋立右贤王屠耆
见“旱金莲”(1079页)。
见“脱罗”(2079页)。
?—1103※东部喀喇汗王朝可汗。苏来曼·阿尔斯兰汗子。11世纪60年代末,为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统治者,拥有桃花石·博格拉汗称号;1080—1103年,为东部喀喇汗王朝可汗。1102年,出兵河中(
即“明禅”(1404页)。
?—1714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栋鄂氏。何和哩四世孙。荫生出身。初任吏部主事、郎中。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至克鲁伦河。受命随左都御史于成龙督运中路兵粮,擢盛京户部理事官。三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174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郡王噶勒丹多尔济长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父死,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三十四年(1695),赴京朝贡,赐冠服、银币
明代湖广南渭州土官。土家族。洪武二年(1369),偕子内附。随朱元璋战败陈友谅有功,升南渭州(今湖南永顺县西南)土知州,隶永顺宣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