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古迺联盟时期国相。女真完颜部人。※桓、※散达之父。居完颜部邑屯村。辽咸雍十年(1074),乌古迺死,劾里钵继任部落联盟长后,被迫接受劾里钵所赠马匹财物,让国相位于劾里
见“南京”(1586页)。
见“炒花”(1502页)。
见“狄氏”(1104页)。
突厥语kirakyarag音译。汗国行政官员,主管向地方征收粮草和装备供应军队。※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见“六镇”(382页)。
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贝勒穆尔哈齐之孙,辅国公喇世塔之子。顺治十五年(1658),封三等辅国将军。康熙二十九年(1690),随抚远大将军裕亲王福全,征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参赞军务。七月,破敌于
藏语“其差”的意译。※内差的对称。泛指旧时西藏人民依附于各农奴主、被分予少量分地的农奴,向原西藏地方政府支付的一部分负担。包括兵差和普通外差两种。前者指向封建政府所服兵役。后者主要指农奴按照政府开具的
见“失尔兀赤卫”(591页)。
明代湖广保靖州(治今湖南保靖县)土官。土家族。大喇巡检司土舍※彭惠子。承袭大喇巡检司土舍,协理司事。嘉靖三十五年(1556),应调随征浙江倭寇。次年,追剿倭寇至淮安梅口,纵火焚倭舟,获大胜,为国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