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玛兰语
我国台湾高山族噶玛兰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居住在兰阳平原的噶玛兰人已不会说噶玛兰语,一部分迁移到东海岸花莲、台东沿海一带,包括花莲县新城乡嘉礼村,丰滨乡新社村,立德村,台东县长滨乡樟原村等地的少数人在家中尚使用噶玛兰语。所以噶玛兰语已趋于消亡。噶玛兰语有辅音15个:p b m t n j r sz k q r j w。有元音4个:i u a ə。多音节词重音的位置一般在最后一个音节上。
我国台湾高山族噶玛兰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居住在兰阳平原的噶玛兰人已不会说噶玛兰语,一部分迁移到东海岸花莲、台东沿海一带,包括花莲县新城乡嘉礼村,丰滨乡新社村,立德村,台东县长滨乡樟原村等地的少数人在家中尚使用噶玛兰语。所以噶玛兰语已趋于消亡。噶玛兰语有辅音15个:p b m t n j r sz k q r j w。有元音4个:i u a ə。多音节词重音的位置一般在最后一个音节上。
官名。满语音译。“包衣”意为“家内(或府内)的”,“昂邦”又作“按班”或“谙班”,意为“大臣”等。即清代内务府总管大臣。原属三品衙门,其设无定员,概由皇帝特旨简任。乾隆十四年(1749),改定为正二品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兴年号。1148年,凡1年。
人类建立在血缘婚基础上的第一个有规范的家庭形式。亦称血缘家族或血缘家族公社。存在于旧石器时代初期至旧石器中期氏族出现之前。每个血缘家庭既是一个生产生活单位,又是一个内婚群体。家庭成员按年龄、辈份划分成
见“浩尔畏”(1934页)。
?—1690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巴图子。顺治十一年(1654),袭父牛录章京世职。十五年(1658),随信郡王多尼征湖广靖州,败敌二千余。进兵至贵州,随清军破敌三万余。十六年,还师,由水路至江宁,
见“只儿蛮卫”(551页)。
清末四川羌族地区武装反抗官府剥削的斗争。光绪三十一年(1905),茂州地方官府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与当地豪绅勾结,在茂州城设官盐店,实行食盐专卖,严惩私人买卖。官盐店所售食盐,价高质劣,激起群众极大愤慨
清康熙时著名翻译家。内务府满洲镶白旗人。姓完颜氏。阿什坦子。字存斋。累官内阁侍读学士。御试满文第一,赐号巴克什,充皇子师傅、翻译房总裁。译有《清文左传》、《清文黄石公素经》、《清文三国志》、《清文菜根
见“谔勒哲炳鸿台吉”(2129页)。
契丹死刑之一。《辽史·刑法志》称:“亲王从逆,……或投高崖杀之。”这是对亲族赐死的一种方式。辽太祖七年(913),“以※夷离堇涅里衮附诸弟为叛,不忍显戮,命自投崖而死。”(《辽史》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