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隐
见“耶律隆先”(1320页)。
见“耶律隆先”(1320页)。
即清代六部等衙门所设的“员外郎”。参见“一齐下喇哈番”(1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普英米”、“普日米”或“培米”,部分亦自称“拍米”,均为“白人”之意。史称“巴苴”。又有“富米”、“巴”、“博”、“流流帕”、“密而伙”、“阿曼加”等他称。主要分布于云南省的兰
东魏、北齐官员,冶炼家。又作濮母怀文。巧思博艺,熙平元年(516)后,曾奉敕令修理洛阳永宁寺。后以道术事高欢。东魏武定元年(543),芒山大战后,建议改东魏军旗帜赤红为赫黄,即所谓河阳幡。善铸冶,总结
清朝第二次派往土尔扈特蒙古的使团。雍正七年(1729),清朝与准噶尔部关系恶化,胤禛决定对噶尔丹策零用兵。会沙皇俄国彼得二世即位,遂令副都统满泰、阿斯海、布达西等为使,随同前往俄国祝贺彼得二世加冕的使
清代文献对部分高山族的称谓。泛指居住在凤山县(今属台东县)境傀儡山周围的高山族。据《番俗六考》:共有“番社”54个。他们居于深山险隘,少与外人接触,自幼习镖刀,弓矢,“镖箭一发无逸”。主要以狩猎为生,
古地名。唐置羁縻州,五代十国至宋因之。唐属邕州都督府,宋属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统龙水等县及诸羁縻州、县、峒10余所。治所在龙水县(今广西宜山)。向为壮族及其先民聚居区。
爵名。清代宗室中爵秩之一。沿袭古代武散官之称。在※“清宗室十四等封爵”未定之前,内有“入※八分”和“不入八分”之别;之后,仍加“奉恩”者概入八分。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以列第
书名。朝鲜李民(1573—1649,朝鲜永川)撰。作者于后金天命四年(1619),以幕僚身份赴辽东,参与明对后金的萨尔浒之战,战败被俘,次年释归写成是书。记载满族的社会
朝鲜族传统舞蹈。一般认为是朝鲜族舞蹈艺术的精华。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源于佛教法鼓仪式。多为女子表演。舞者一般身着白衣蓝裙,上套白色僧衣,肩披红色袈裟,头戴三角形僧巾帽,并以挂在鼓架上的法鼓为道具。舞时将
葬式之一。将死者入土安葬。是分布最广、延续时间最长的一种丧葬形式。迄今中国最早的土葬发现于北京周口店山顶洞旧石器晚期遗存。新石器时代土葬已相当盛行。在许多民族地区有以家族或村寨为单位的公共墓地,墓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