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吏目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名号者。均颁给委任信物。数量甚少,仅云南、广西、四川有数名。清代仅存贵州省黄平州重安司1名。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名号者。均颁给委任信物。数量甚少,仅云南、广西、四川有数名。清代仅存贵州省黄平州重安司1名。
明代蒙古外喀尔喀领主。土谢图汗部始祖。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格哷森扎孙,诺诺和(伟征诺颜)长子。万历十五年(1587),至土默特归化城(今呼和浩特)谒见第三世达赖喇嘛,呈献貂皮、帐幕、币帛、牧畜等数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布达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嘉靖间所设巴答卫均改作布达卫。
书名。吴蔼宸著。1935年商务印书馆刊行。是书为作者1933—1934年在新疆考察时的见闻记。全书分上、下两篇。上篇13章,记述自天津至迪化、古城、塔尔巴哈台、伊犁等地考察沿途见闻。下篇7章,简述新疆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勒”字亦作“乐”或“尔”。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据说是主管人畜患癫痫病的神。神偶是在一块方布上画龙、蟒各两条,凶鸟两只,太阳、月亮各1:再用木刻1个1只
西藏珞巴族崩尼等部落的地方性联合组织机构名称。珞巴语音译,意为“联合”、“集中”。一般由本部落的一些氏族或其与异部落若干氏族的氏族首领共同组成。以负责处理地域性重要纠纷、协调军事行动等为宗旨。非常设性
十六国时期鲜卑首领之一。为鲜卑大人。与裕苟、提伦各领一部,同居于六泉(位于高平川,即今宁夏境内黄河支流清水河)。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二年(387),为西秦乞伏国仁所破,归降,封建义将军、六泉侯,裕苟封建忠
见“萧斡”(1991页)。
见“忠建宣抚司”(1414页)。
见“简献皇后”(2368页)。
苗族自称之一。苗语译音。亦译作“代脑”。史称黑苗、短裙苗等。讲苗语黔东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东南舟溪、丹寨、雷山等地。详见※苗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