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见“扎真卫”(192页)。
见“鞑靼”(2488页)。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通晓汉、满、蒙文字,有军功。同治七年(1868),授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副都统。次年,因事降三级调用。后官至墨尔根城(今黑龙江嫩江县)副都统。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昭苏县城东约9公里种马场附近,海拔1790米,南北长2公里,东西约1公里。现存墓葬约15座。俱三、五成组的土墩墓。大型墓5座,高约4米,直径30余米。中型2座,高约1米,直径约15米
1605—1662清朝将领。叶赫人。隶满洲镶白旗。碧鲁氏。率所部虎尔哈人归附努尔哈赤,任佐领。天聪三年(1629),入明边遵化至燕京,败明兵,克永平;攻昌黎先登,以功授世职备御。五年(1631),围大
清代新疆迪化州军事长官。统辖乌鲁木齐、巴里坤、古城、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哈密等处满、汉官兵。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参赞大臣改置。驻巩宁城(乌鲁木齐满城)。下设副都统、办事大臣、帮办大臣、领队大臣
清代八旗内司炮之兵。①内火器营炮甲:康熙三十年(1691),于京城设※火器营,从八旗满洲、蒙古各佐领内选取炮甲一名,约880余兵。初定每年演炮8个月,每月6次。乾隆(1736—1795)间规定,每年秋
?—1003宋代甘州回鹘可汗(一说西州回鹘可汗)。宋咸平元年(998)即位。时辖境东起黄河,西至雪山,有小郡数百,甲马甚精习。屡遣使向宋、辽进贡,并向辽进献梵僧名医。四年(1001),遣枢密使曹万通朝
?—438十六国时期北燕国君。字文通。长乐信都(治今河北冀县)人,一说出于鲜卑。开国主冯跋弟。太平元年(409),跋立,受封侍中、征东大将军、尚书右仆射、汲郡公。次年,领兵平定从兄广川公冯万泥及其侄上
土司名。明置。元为铜人大小江等处军民长官司,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改为铜仁长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改为府。万历二十六年(1598),改县,治所在今贵州铜仁县。领长官司5: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