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1643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和硕礼亲王代善之孙,颖毅亲王萨哈廉之长子。初袭郡王爵。崇德三年(1638),从征喀尔喀蒙古。五年,同济尔哈朗驻义州,迎来归蒙古多罗特部降众,击溃明松山、杏山之军。
参见“八旗贡监生”(31页)。
隋时龟兹乐师。炀帝时任隋廷乐正,创万岁乐、藏钩乐、七夕相逢乐、投壶乐、舞席同心髻、玉女行觞、神仙留客、掷砖续命、斗鸡子、汁百草、阴龙舟、还旧宫、长乐花及十二时等曲。唐贞观年间(627—649),仍在唐
?—约1203蒙古国建立前克烈部首领之一。又译亦剌哈、你勒合、亦腊喝。克烈部部长※王罕子。宋庆元二年(1196),与父联合铁木真(成吉思汗)配合金军大败塔塔儿部于浯勒札河(今蒙古国乌勒吉河),受金封为
藏语音译,又作塔哇。意为“边缘人”。解放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最下层的贫民。一般是因天灾人祸破产或丧失劳动力和牲畜,由外部落逃来的农牧民及少数流落草地的回、汉商贩。居住在寺院周围,逐渐形成几十户,甚至几百
元代土司名。隶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元初置。司治汶州县(今四川汶川县)。佚正三品。设达鲁花赤、安抚使、同知、佥事、经历、知事、照磨、镇抚各1员。辖威州保宁县、茂州汶山县、汶川县,以及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2
20世纪初云南贡山怒、藏、傈僳等各族人民反对法国天主教入侵的斗争事件。19世纪末,法籍天主教司铎任安寿率领数神甫在贡山县北部白哈罗等地修建教堂,除诱骗当地群众信教外,还挑拨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制造民族分
书名。布依族聚居区地方志。12卷。清黄培杰(时任知州)等修纂。内容有建置沿革、人口、物产、经济、文化、古迹、风土、民族等。其中关于布依族(旧称“仲家”)和仡佬族的分布、习俗尤详。为研究布依族、仡佬族社
官名。又译巴思哈黑。突厥语,意为“镇守者”,即蒙古语“达鲁花赤”的同义词,与阿拉伯语之“莎黑纳”义相同。王磐《中书右丞相史公神道碑》载:“国朝之制,州府司县各置监临官,谓之达鲁花赤”。《世界征服者史》
书名。元刘岳申撰。15卷。岳申,江西吉水人,字高仲,以吴澄荐,召为辽阳儒学副提举,不就,后授泰和州判,致仕。是集乃明洪武初其门人萧洵所编。集中碑志之作居十之四五,可据以考证史事,如《文天祥传》较宋史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