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国
见“西夏”(691页)。
见“西夏”(691页)。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科、包银、※俸钞三项。宪宗元年(1251)始征,初科纳白银6两,后改4两,2两输银,2两折收丝绢、颜色等物。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推行钞法,
即“康熙后贵州通志”(2103页)。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元代蒙古官名。掌马驼饲料的供应分配。《元史·成宗纪四》:“孛可孙专治刍粟”。国初始置,以重臣领之,秩正三品。有权决定马驼刍料当给与否。初只设数人掌其事,后以各位增入,至繁冗,成宗大德九年(1305),
即“主儿勤”(620页)。
藏语音译,即力役租税。解放前藏族地区的徭役赋税。“岗卓”意为“力役”,指派遣人畜支应差徭;“拉顿”意为“租税”,指用实物、钱财缴纳捐税。归时藏区的徭役赋税,总分此二类。
唐代南诏国第十代王晟丰祐年号。一作保合。824—840年,凡17年。
?—1752清代西藏地方高僧。藏族。原为哲蚌寺俄巴扎仓上师,乾隆九年(1744,一说十年),七世达赖格桑嘉措令其任六世班禅罗桑贝丹意希经师,于益噶曲增宫中为六世班禅授沙弥戒,并取名。自此,每日向班禅传
见“楚琥尔乌巴什”(2350页)。
西辽感天皇后萧塔不烟年号。约1144—1150年,凡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