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拂涅
见“拂涅部”(1375页)。
见“拂涅部”(1375页)。
匈奴官名。冒顿单于(公元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置。为中下级带兵官。隶属匈奴24个“万骑长”。地位不固定,依部众多寡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匈奴又有※大都尉之职。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的初级学位。凡入寺学习诵经讲经之徒众,经10年学习期满,举行结业典礼,即可获此学位。以后仍可继续深造,或在寺中担任较低的职务。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
①亦称峒民。参见“峒丁”(1646页)、“峒僚” (1646页)。 ②诗篇。唐柳宗元(773—819)撰。内容描述柳州壮族先民日常衣食住行及文身、鸡卜习俗。载《河东先生集》卷40。
见“自营地”(820页)。
古道名。西汉时称博南(今云南永平)道。东汉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滇西哀牢王柳貌归附,汉明帝遣使臣率兵拓宽之。使北自四川南下的※灵关道和※五尺道于云南驿(今祥云境)汇合至叶榆(大理)后,再西越博南山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
光绪三十一年(1905),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非法之《拉萨条约》。三十三年定此章程。主要内容有:建立英官、英商公所;建立英藏贸易货栈;英设商务委员常驻噶达克;于出入要隘处建立税卡,稽查货物,征
即“函普”(1560页)。
见“剖阿里”(19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