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长官司
云南土司名。明永乐四年(1406)四月置。辖境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元时为木连路军民府。明洪武中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地。永乐四年立孟连长官司,直隶云南都司。正统四年(1439),麓川土官思任发反,兵破孟连。明军平麓川之乱后于正统七年(1442)重建孟连长官司。嘉靖中曾废。万历十三年(1585)复建,改称猛脸长官司。清康熙十八年(1679,一说四十八年,1709),升宣抚司。
云南土司名。明永乐四年(1406)四月置。辖境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元时为木连路军民府。明洪武中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地。永乐四年立孟连长官司,直隶云南都司。正统四年(1439),麓川土官思任发反,兵破孟连。明军平麓川之乱后于正统七年(1442)重建孟连长官司。嘉靖中曾废。万历十三年(1585)复建,改称猛脸长官司。清康熙十八年(1679,一说四十八年,1709),升宣抚司。
蒙古族传统服装。旧称蒙古比甲。起源于元初,由元世祖忽必烈的皇后察必首制。古时蒙古族穿袍服,无坎肩。上衣交结于腹部,环腰以带束之。冬服二裘,一裘毛向内,一裘毛向外。据《元史·后妃传》载,察必皇后首创蒙古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新唐书·南蛮传》:其职位在南诏王之下、百官之上,为三个※清平官之一,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并兼※九爽、※三托之官
清初武将、刻书家。字羽辉,号朝阳。临清州(今山东临清县)人。回族。康熙四十二年(1703)武进士,授侍卫。四十八年(1709)奉命赴宁台大岚山平一念僧人。乾隆四十六年(1781),为帝南巡扈驾,由浙江
即“阖闾”(2385页)。
?—1649明末蒙古察哈尔部首领。全称额尔克孔果尔额哲,孛儿只斤氏。※林丹汗长子。崇祯七年(后金天聪八年,1634),父率兵西进青海途中病死。翌年,察哈尔部余众居地被后金攻克,与其母被俘,投降后金,献
?—1676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卓齐布楚特氏。世居洪果和硕地方。初任骁骑校。顺治十五年(1658),从征贵州,于十万崎山败敌总兵罗大顺。十六年,调至江南,以郑成功军破镇江瓜州,率兵2万乘船百余只攻
位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西南18公里一草滩中,地名博格达沁。城周约3公里,城基犹存,高约2—3米,为土坯砌筑。城中有古房遗址,为夯筑。城周有大型汉、唐墓葬,出土汉铜镜、包金铁剑、金质龙纹带扣、陶器等。
元朝铜钱之一种。又称至大铜钱、至大钱。武宗至大二年(1309),变更钞法,行至大银钞,并铸大元通宝与至大通宝2种铜钱,与银钞并行。次年,铸造通行,立资国院、泉货监领之。钱文为汉字。1文准至大银钞1厘,
壮语音译,意为“家奴”。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的家奴。据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其人乃邕州左右江溪峒土官攻掠“山僚”或自购买所得的“生口”,“男女相配,给田使耕,教以武技,世世隶属,谓之
见“孛兰奚”(9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