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喇布伯克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扎童卫”(193页)。
吐蕃赞普※赤德祖赞王妃。吐蕃人,属那囊氏。唐金城公主入藏,与赤德祖赞成婚,生子赤松德赞,其无子,妒之,乘去雅隆旁塘宫瞻观金城公主子之机,夺为己有,伪言系其所生。据《西藏王臣记》载,赤德祖赞为辨别真伪,
即“那牙勤”(929页)。
即“乞颜”(122页)。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白龙江”,因河得名。即今甘肃省舟曲县。位于甘南州东南部,东北接武都地区文县、宕昌县,东南邻四川南坪县,西部界迭部县下迭区和四川省阿坝之南坪县。古代为白马氐地,后为羌人所据。汉代曾
?—1664清代蒙古王公。浩齐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奇塔特扎干杜棱土谢图子。父早卒,为避察哈尔部侵扰,与母图奎依附喀尔喀蒙古车臣汗硕垒。顺治八年(1651),与弟班第墨尔根楚琥尔
伊斯兰教世界向属民征收的一种牧业和商业税。又译扎尕提。税额占总收入的2.5%。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侵入新疆后,在南疆各地也强行实施这一赋税制度,并将其税额提高至5%左右,又将每年征收一次改为每年收两
见“墨特勤”(2509页)。
?—634唐代西突厥可汗。又称大度可汗。名泥孰,又作泥熟。阿史那氏。世袭莫贺咄(设),故又称泥孰莫贺咄(设)。贞观二年(628),莫贺咄杀统叶护可汗自立为屈利俟毗可汗,弩失毕五部不服,推其为汗,辞不受
唐宋时邕州属羁縻州。唐贞元年间(785—805)置。 自贞元至北宋元丰五年(785—1082),归属邕州(治所在今广西南宁)左江道,为侬峒之地。其地产金。其民每年向唐宋王朝输纳贡赋。天圣六年(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