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镶蓝旗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西邻归化城木默特,南接大同边外长城,北抵四子部落界。总管驻阿巴汉喀喇山。其地约当今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西邻归化城木默特,南接大同边外长城,北抵四子部落界。总管驻阿巴汉喀喇山。其地约当今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
书名。明代广西地方志书。60卷。明林富(字省吾,福建莆田人,汉族)修,黄佐(字才伯,广东香山人,汉族)纂。成书于嘉靖十年(1531)。内分图经、表、志、传、外志等门类。今存广西通志之最早者。每门类均大
藏语称“米波”或“米泼”,意为“人租”。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西藏地方政府规定,凡不种领主庄园份地的※差巴、※差若、※谿卡囊生,因不能直接为领主支差和乌拉,从15岁至60岁每年需向所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喀喇沁部人。袭任理藩院郎中兼步军副尉。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定西将军噶尔弼征四川口外理塘、巴塘。五十八年,奉命招降察木多等处索克三丹公、朱公、吉东,龚布等处之拉礼、墨
鄂伦春族和游猎鄂温克人的一种公社组织。鄂伦春语音译,由通古斯语“乌力尔托”一词引申而来,意为“子孙们”。最初由同一父系祖先之三四代后裔的个体小家庭组成,户数不等,少则3—4户,多则10余户。户数不多的
见“蒙古斯坦”(2336页)。
镇压南笼布依族农民起义之奏章。5篇。清勒保(1740—1819,字宜轩,满州镶红旗人)撰。作于嘉庆二年(1797)。内容记嘉庆初年贵州南笼府安龙县布依族农民起义事件的原因、经过及清军对其实行武装镇压之
401—422北魏宗室。鲜卑拓跋氏。道武帝※拓跋珪子。天兴六年(403),封河南王。五岁时,曾射中雀于父前,及长,武艺绝人。与阳平王拓跋熙等并督诸军讲武,众咸服其勇。有7子,均任职受封。
见“秃发乌孤”(1084页)。
门巴族宗桃风俗。一作“康瑞腔录”。门巴语音译,“康端”意为“同一祖宗的骨头”;“独宾”意为“怀”,“腔录”意为“黑”。门巴族对低贱骨头人的泛称。当地民间总称其“庶汞”即鬼人繁衍起来的后代,分指屯、沙些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