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准噶尔勒铭伊犁之碑
碑铭。清乾隆二十年(1755)五月清高宗弘历撰,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大都为四言韵文,间有长短句。记叙清军出师缘起、卫拉特蒙古各部相继内附及清廷分封众建意义。为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部达瓦齐政权重要史料。原碑现存新疆伊宁及承德普宁寺。
碑铭。清乾隆二十年(1755)五月清高宗弘历撰,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大都为四言韵文,间有长短句。记叙清军出师缘起、卫拉特蒙古各部相继内附及清廷分封众建意义。为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部达瓦齐政权重要史料。原碑现存新疆伊宁及承德普宁寺。
①见“耶律老古”(1309页)。 ②见“耶律敌烈”(1318页)。
傣语音译,又称“都龙诰”。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掌管行政、财政、税收的官员。为※召片领之下的四大怀朗(官员)之一。与各勐※召勐的※波朗共同组成议事庭,是议事庭的主要成员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
一作“敕连头兵伐可汗”,即“阿那瓌”(1206页)。
唐代南诏兵器名。十分珍贵,铸造时加入毒药、虫、鱼之类,取迎跃如星者,又以白马血淬火,经数十年才使用。中人肌即死。其详细制法秘而不宣。
?—1788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色提卜阿勒氐、色提巴勒氐。乌什人。拜城伯克齐里克(齐)子。父死,嗣位,为准噶尔贵族胁徙伊犁。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定伊犁,请内附。阿睦尔撒纳叛乱后,徙居巴里
高句骊国第十四世王相夫的谥号。亦称雉葛王。相夫于晋惠帝元康二年(292)继位,永康元年(300)因被废自缢,葬于烽山之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南朝至隋时对聚居“左县”诸少数民族的习称。又称“左”或“左人”。分布在今湖北大部、湖南北部、河南南部。当时宋、齐多在西起荆州东至南豫州各郡诸蛮聚居区置县,称“左县”,居民称“蛮左”。《宋书·州郡志二》
我国傣族使用的文字。傣族在不同地区使用着四种形体不一的文字:傣仂文(西双版纳傣文)、傣哪文(德宏傣文)、傣绷文和金平傣文(傣端文)。这四种文字都来源于古印度文字母,与泰文、缅文,老挝文和柬埔寨文同属一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淳年号。1105—1108,凡4年。
见“耶律庶成”(13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