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回部告成太学碑文
碑铭。乾隆二十四年(1759)立于北京国子监。清高宗弘历撰文,以满、汉文镌刻。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引言,后半部为四言韵文。记述大小和卓木引兵叛乱及清军出师击敌经过。为研究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重要史料。碑现存北京国子监。
碑铭。乾隆二十四年(1759)立于北京国子监。清高宗弘历撰文,以满、汉文镌刻。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引言,后半部为四言韵文。记述大小和卓木引兵叛乱及清军出师击敌经过。为研究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重要史料。碑现存北京国子监。
1762—1837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十三任堪布。藏族。生于博拉之加尕尔塘滩。7岁随芒埃比丘楚称嘉措学藏文和诵习经文。11岁从色拉洛桑却培出家。16岁从索南智华受沙弥戒。同年被确认为桑杰多吉之转世,于
见“木速蛮” (257页)。
明代瓦剌官员。汉名马克顺。回回人。仕瓦剌,历任使臣,周旋于明廷、东西蒙古间。正统元年(1436),随瓦剌脱欢使臣阿都赤朝贡,被明廷封为指挥佥事,赐以冠带。次年,复至京朝贡。后屡随瓦剌使臣阿都赤等朝贡,
见“八旗官学”(29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
亦称唱玉日。“玉日”,古突厥语,意为“诗歌”。撒拉族用汉语唱的一种山歌。流行于青海循化等地。历史悠久,早在清乾隆年间(1736—1795)编修《循化志》时,就记载了一首当时流行的撒拉花儿。因受当地藏族
渤海王国置。为中京显德府荣州辖县之一(一说为州附郭县),县治故址今有人说在今吉林省敦化县东北大山咀子。辽灭渤海后废,其民于天显三年(928)被辽迁至今辽宁抚顺市地区,置贵德县统之。
官名。明朝授予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的职衔,秩正二品,地位次于土都督及土都督同知,参见“土都督”(66页)。
见“大都留守司”。
①(?—1652)清初将领。蒙古巴林部人。卓特氏。初事后金帝努尔哈赤,任牛录额真。天命三年(1618),从贝勒阿巴泰击明总兵张承荫。次年破明总兵杜松于界凡。七年(1622),败明兵于沙岭。天聪三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