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晟
明朝官员。原名七十五。蒙古族。永乐(1403—1424)初,归附明朝。为人机警,以翻译民族文字见信任,凡西、北及南方民族之事,悉与闻之,累官至锦衣卫指挥佥事,赐姓名。永乐二十二年(1424),升锦衣卫指挥同知。
明朝官员。原名七十五。蒙古族。永乐(1403—1424)初,归附明朝。为人机警,以翻译民族文字见信任,凡西、北及南方民族之事,悉与闻之,累官至锦衣卫指挥佥事,赐姓名。永乐二十二年(1424),升锦衣卫指挥同知。
或称“鲁郎道叭”。傣语音译,意为“官家的亲属”或“官家的子孙”。系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的旁系后裔或远亲远戚。原为贵族集团成员,有资格当官,故亦属官种之列。后来相当一部分被迁往农村建寨,受领
清官署名。隶属理藩院。设于东安门外御河桥侧。为供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内设稽察内馆监督1人,由六部保送司官由理藩院引见充补,一年一换,另额设大吏4人、小吏8人,每年十月初至次年二月三十日,专门
见“萧柳”(1990页)。
书名。清乾隆帝弘历撰。彭元瑞辑。全书54卷,是乾隆帝有关“十全武功”的诗文汇集。中有初定金川诗34首,文2篇;初定准噶尔诗94首,文5篇;平定准噶尔诗222首,文9篇;平定回部诗421首,文8篇。多为
明代四川藏族部落名。其地在今松潘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廷在其地置班班簇长官司。永乐十二年十二月(1415,1),长官司派人入朝贡马,赐以钞、币、袭衣等。宣德七年(1432),因收容自甘肃洮州等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啜勒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吐蕃王朝末代赞普朗达玛四世孙赤德尼玛衮西逃阿里,繁衍生息,世代占地为王,史称阿里王系。后,其三子,又各据一方,三分其地:长子日巴衮据芒域(今拉达克),是为拉达克王系。次子扎喜德衮据布让(今西藏普兰),
见“石抹仲温”(455页)。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之一。因近吉林哈达岭(亦称长岭)得名。领瑕、河二州。治瑕州,故址在今吉林省桦甸县城东北8华里之苏密城;亦有他说:一说为该省海龙县西南之山城镇山城(亦名北山城子),一说在辽宁省清
金代户类之一。明昌六年(1195),金章宗始命宰臣分别户民,凡※女真本户、汉户及契丹户之外的户口,统称为杂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