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音译,意为“近处的珞巴”。※丁珞的对称。旧时藏族对接近藏区的珞巴族地区及其人民的俗称。与藏族直接交往,受藏族文化影响较深。如墨脱县的※米新巴、※米古巴,米林县南边的※博嘎尔、※德根,隆子县内的※纳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系为主人盖房、搬迁、械斗、抢亲、宗教祭礼、娶亲嫁女、节庆晏请及“优尔巴”等各种活动的综合人役称谓。其有以男或女投役、男女共投役以至举家投役等形式,无劳役期限额。其中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东北部。清宣统元年(1909)升临江州府置。治拉哈苏苏(赫哲语“老屋”之意)。辖域南北430里,东西400里。东连绥远州,西越松花江,南临密山府,北接俄罗斯阿穆尔省之徐尔固镇。隋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称喀尔喀五部或内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达延汗分封诸子,将喀尔喀万户东部地区及属民(即内喀尔喀)封予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
①吐蕃军事行政建制。藏语称“东岱”,又译作千户所。约7世纪松赞干布掌政后统一吐蕃兵制时建置。统隶于诸“如”(“如”,藏语音译,意为“翼”)及其长官“如本”(翼长)。是时吐蕃全境共设61个千户,具体分布
藏语音译,即“农奴”。解放前藏族地区封建农权制度下的一个阶级,包括※堆穷”和※“差巴”两个等级。隶属于农奴主或封建主的生产者,占总人口的90%。没有土地,祖祖辈辈分别隶属于官家、贵族、寺院三大领主,固
土司名。元置麦著土村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王村西。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改属永顺。洪武三年(1370),总管答(黄)谷踵内附。五年,改置麦著黄洞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
西夏军种名。简称擒生,编制十万人。非战斗人员,其职责是在作战中俘掠生口。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镇溪军民千户所,隶辰州府泸溪县。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改为州。四十七年(1708),置厅,治所在镇溪所城(今湖南吉首西南)。隶辰州府。嘉庆元年(1796),升直隶厅。辖有苗族
古城名。位于今新疆昌吉县。乾隆二十七年(1762)建。城周3里5分,高1.5丈。有4门:东文同、西武安、南谐迩、北燮遐。乌鲁木齐州同驻扎。三十八年(1773),改为宁边州治。四十二年(1777),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