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天皇后
见“萧塔不烟”(2002页)。
见“萧塔不烟”(2002页)。
见“秋围”(1673页)。
约1361—1396明初贵州女土官。水西宣慰使※霭翠之妻。彝族。洪武十六年(1383),夫老病,代掌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宣慰司事。贵州都指挥马晔(又作华、烨或煜)欲灭水西安氏而代之以流官,便借
又译卡分。原为征收乌守尔税时的一种附加税,是按比例用谷物付给税吏的酬劳,以补偿他们在征税过程中的开销。19世纪60至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扩展为征收一切赋税的附加捐,税额由伯克及税吏任意规定,南疆
?—1669清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大臣伟齐第四子。初任一等侍卫。崇德二年(1637),授议政大臣。顺治元年(1644),随军入山海关,定京师。二年,以扈从太宗功,授骑都尉世职。睿亲王多尔衮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即:※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今前藏、后藏、阿里及以西拉达克地区)、※吐蕃等处(今甘肃、青
侗族特有的桥梁建筑形式。流行于湖南、贵州、广西。多建在侗族村寨前后的河上。主要建于清末。呈长廊状,上覆瓦以避风雨,故名。一般长20—30米,宽3—4米,最长者达60—70米。为石墩木质结构,以大青石砌
藏语音译。旧时西藏各农奴主计算分予差巴(农奴)差地的面积,计算农奴向农奴主支应各种徭役、缴纳各种实物、货币差的单位。一般在直属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封建领地内以岗计,在贵族、寺庙的领地内以墩计。通常一墩为两
清代傣族起义首领。云南湾甸州(今昌宁、凤庆一带)人。傣族。清咸丰年间,杜文秀领导的云南回民起义,漫延到德宏、耿马等地。咸丰二年(1852)三月,被当地傣族农民举为首领,起而响应。以“平分土地安身”为口
藏语称“门拉莫钦波”,清译“摩罗木”或“默朗穆”,意为“大愿法会”。通称“传大召”。始于明永乐七年(1409),宗喀巴为纪念释迦牟尼,于藏历正月,在拉萨大昭寺倡办了一次讲论佛经、发愿祈祷的宗教法会(即
?—1833清代青海 高僧。藏族。嘉木样二世入经院学习时,拜其 任参直合堪布与赴内地所需费用,皆由嘉木 世提供。曾为嘉木样二世传授弥多罗灌顶。经章嘉饶悲多吉认定为参直堪布阿旺加毕旦巴拉杰转世化身,于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