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基人
羌族古史传说中的部落名,又称戈人。今四川阿坝、甘孜地区藏族称其为藏族一支。岷江上游早期居民,时已进入农业社会,知用牛曳犁耕田。善于治水。人死实行石棺葬,故今羌族中称石棺葬为“戈基朵补”意即“戈人的墓穴”。其后裔直到元代尚存。羌人神话史诗《羌戈大战》则称其人矮壮、凸眉、大齿、颈短、发黑粗;不知畜牧、耕作,居岩洞,食野果、树根、饮雨露,不知击石取火。凶悍强壮,曾阻止羌人入居该地,兵败,居地为羌人所据。
羌族古史传说中的部落名,又称戈人。今四川阿坝、甘孜地区藏族称其为藏族一支。岷江上游早期居民,时已进入农业社会,知用牛曳犁耕田。善于治水。人死实行石棺葬,故今羌族中称石棺葬为“戈基朵补”意即“戈人的墓穴”。其后裔直到元代尚存。羌人神话史诗《羌戈大战》则称其人矮壮、凸眉、大齿、颈短、发黑粗;不知畜牧、耕作,居岩洞,食野果、树根、饮雨露,不知击石取火。凶悍强壮,曾阻止羌人入居该地,兵败,居地为羌人所据。
唐代吐蕃文书。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考古队于1959、1973及1974年先后发掘。多为木简,亦有少量纸写文书及写于髂骨上的骨片。这些出自新疆婼羌(今若羌)米兰地区的木简、文书原件,今藏新疆维吾尔
旧时裕固族部落组织中的职称。亦称大圈头。肃南县康乐地区称为辅帮。为协助※头目处理本部落日常行政事务的总管家。由头目委派近亲或大户(牧主及富牧)充任,一般任期1年或3年,可以连任。有一定封建特权,代表头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萨满供奉的神灵之一,主司捕渔、狩猎之事。神像为一男一女。
1636——1680清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郑亲王※济尔哈朗第四子。顺治十一年(1654)底,封三等辅国将军。康熙十三年(1674),三藩叛,命署副都统率蒙古兵赴江宁镇压。八月耿精忠由铙州犯徽州,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塔剌赤”、“塔剌斥”、“塔儿赤”等。意为“掌酒者”。《元史·兵志》:“掌酒者,曰答剌赤。”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据《元史·舆服志》,在殿上执事中有答剌赤20人。另于
见“安抚使”(908页)。
壮族民间传统舞蹈。亦称打木槽、打板凳,古称舂堂舞。壮语称打芦烈、谷脚。流行于广西、云南壮族地区。一般在春节、三月三歌节及农闲期间表演。参加者多为偶数,4~20人不等,围绕在一张板凳或一个木槽旁,各持一
?—436南北朝时期吐谷浑王。又作慕瞆、莫溃。姓吐谷浑氏。※乌纥堤子,※阿才同母异父从弟。宋元嘉三年(426,或作元年)阿才卒,继立为王。广招西秦、北凉流亡民户及甘、青一带氐、羌诸部。南通刘宋、北交北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分布在湖南西部的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古丈、大庸、吉首、花垣,湖北西南部的来凤、鹤峰、咸丰、宣恩、利川、恩施、巴东、建始、五峰、长阳,四川东南部的酉阳、秀山、黔江、石柱、彭水,贵州
西夏军队中直接作战的正规士兵。地位最高的军卒。西夏男子15岁为丁,二丁中取一人充任。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如牧主正军有官马1、弓1张、60支箭、箭袋、枪1支、剑1柄、囊1、弦1根、长矛杖1支:而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