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等制
封建王朝按编户财产状况划分等级,据以确定赋役多少和轻重的一种制度。两宋乡村主户分五等,坊郭户分十等。金代验土地、牛具、奴隶数分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复将每等分为三级,故又称三等九甲或九等户。充当军户、站户亦以户等为据,一般佥取中户。元承金制,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行三等九甲之法,初限于交方,灭宋后复推行于南方。上户科差最多,中、下户递减。因缺乏定期户籍登记及调整户等的规定,有元一代,户等多名实不符,情况混乱,民户苦之。明、清两代户籍亦基本上沿用三等九甲制。
封建王朝按编户财产状况划分等级,据以确定赋役多少和轻重的一种制度。两宋乡村主户分五等,坊郭户分十等。金代验土地、牛具、奴隶数分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复将每等分为三级,故又称三等九甲或九等户。充当军户、站户亦以户等为据,一般佥取中户。元承金制,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行三等九甲之法,初限于交方,灭宋后复推行于南方。上户科差最多,中、下户递减。因缺乏定期户籍登记及调整户等的规定,有元一代,户等多名实不符,情况混乱,民户苦之。明、清两代户籍亦基本上沿用三等九甲制。
书名。清西清(满洲镶蓝旗人,字研斋)撰。8卷。嘉庆十五年(1810)成书。初刻于光绪二十年(1894)。作者精通满汉文字,嘉庆十一年(1806)自北京抵齐齐哈尔,任将军衙门银库主事兼齐齐哈尔义学教习,
清廷以皇家奴仆编设的佐领和其首领之称。前者原称内牛录,后者曾称包衣牛录章京。其效力对象和性质俱与八旗各旗分佐领有别,因属包衣组织的基本单位,故也称包衣佐领。(1)内务府总管原称包衣昂邦。迄康熙三十四年
明代湖广散毛洞土官。土家族。苗族“吴面儿之难”后,诸土司地多荒废,罢承袭。永乐二年(1404),招复流散“蛮”民,以故土官之裔,请仍设治所。因其户小,降散毛宣抚司(今湖北来凤县)为长官司,授长官。四年
见“嵬名氏”(222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伦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四年(1406)所设麦兰河卫、永乐五年正月所设木兰河卫均称作穆伦河卫。
我国水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使用人口约28万。分布在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及其邻近的榕江、荔波、独山和都匀等县。无方言区别。根据语音和词汇差异,分为三洞、阳安和潘洞三个土语。以三洞土
见“哈烈”(1630页)。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又译作摆腰台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次子。领巴岳特部,驻牧于大同西北边外300余里的一克掬力革。在阳和(今山西阳高县)守口堡与明朝互市。
即“瓯”,见“西瓯”(690页)。
古城名。位于今新疆昌吉县。乾隆二十七年(1762)建。城周3里5分,高1.5丈。有4门:东文同、西武安、南谐迩、北燮遐。乌鲁木齐州同驻扎。三十八年(1773),改为宁边州治。四十二年(1777),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