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哈卫
见“者哈卫”(1348页)。
见“者哈卫”(1348页)。
见“格吉三族”(1808页)。
部分怒族自称。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碧江县,传说其先民从前居住在丽江、剑川一带,后因纳西族和白族势力扩张,被迫迁至兰坪的澜沧江沿岸,最后又越过碧罗雪山在怒江流域定居。参见“怒族”(1774页)。
见“怛逻斯”(1501页)。
发现于新疆昭苏县小洪那海草原,故名。通高230厘米,头部宽35厘米,身宽50厘米。花岗岩质。面东而立,双手置胸前,右手似执碗、杯之类器物,著冠辫发,发辫多至十根,长垂至腰。前胸到腿刻有古民族文字,刻工
?—1223金大臣。亦作百家、百嘉,字辅之。北京路(治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北大明城)讹鲁古必剌猛安人。女真族。完颜氏。明昌二年(1191)进士,调中都左警巡判官。不畏豪强,有法必依,曾弹劾权臣平章政事仆散
汉代大夏国官名。又写作“五部翖侯”。时大夏国国事由五翕侯分管,国王统领,故称。五侯即:休密翕侯、双靡翕侯、贵霜翕侯、肸顿翕侯、高附翕侯。分别治和墨城、双靡城、护澡城、薄茅城和高附城(今阿富汗首都喀布尔
西夏官署名。总诸路军马,督护诸将。属次等司。长官称令公或府主。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1剌史、6都案、6案头。
明代回民起义。嘉靖十四年(1535)正月,以马兴为首的甘肃会宁回民首义反明,一举占踞甘南阶州(今甘肃武都县)铁炉山,杀千户王灵凤。陇南数县回、汉人民群起响应。义军依阻山谷,凭高踞险,纵横陇蜀之间。五月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见“喀喇玛特和卓”(2209页)。